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或拘役的罪犯有c选项情形之一的,可准保外就医:身患疾病十分严重疾病的;身体残疾、生活难以半自理的;年老多病,已失去了威害社会很可能的。保外就医保障了监狱里的罪犯进行治疗的权利,是一种制度关怀,这也能够体现了对人的生命的尊重。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也可以拘役的罪犯,导致会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且区分监外执行没有社会危险性而根据不同情况的变更执行方法。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或是机关审核批准取保候审在监外可以医治。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是拘役的罪犯,而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不适宜在监狱负责执行刑罚而采取什么措施的变更执行方法。
好象是两种情况:
1、法院判决时发现罪犯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监狱或以外劳动改造场所内负责执行刑罚,就判断保外就医;
2、罪犯在劳动改造场所服刑期满期间,患有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或是患严重慢性疾病、在劳动改造场所长期治疗治疗无法激活,经劳动改造机关批准后,这个可以保外就医。保外就医的罪犯应由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考察。保外就医期间应计算出在刑期之内。要是罪犯病已全愈刑期,应收账款监再负责执行余下刑期;如果没有刑期已满,则按时足额能量。
依据、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文件《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已被判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也可以拘役的罪犯,在强化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注册保外就医:
(一)身患疾病极为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什么危险的。
(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想执行无期徒刑起监狱服刑七年以上,也可以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缓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左右吧(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时刻医治不生效的。但如果没有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内部改造外在表现比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三)身体有残疾、生活难以半自理的。
(四)年老体迈,已失去危害社会很可能的。
a.罪犯不准服刑:
(一)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负责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
(二)罪行相当严重,民愤不大的;
(三)为去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或伤人的。
对累犯、惯犯、犯的保外就医,标准从严完全控制,对少年犯、老残犯、女犯的保外就医,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