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像今天是和前妻小红结婚纪念日,一闪短短28年,往事不堪回首。只是因为因为当时穷、图划算,所以看出了三观,结果害人害己害孩子,痛灰败言。
前岳父因感情出轨而与岳母提出离婚,相对来说性格脾气还是岳父好些。而且想离婚,岳母脾气更差,把再婚的怨气魔皇给她女儿小红。而且一起生活两人相依为命,听着岳母最少最后那句话是“做你们老佣人”。
然后再小红变本加利,不是什么吸纳父母离异教训,只不过是变本加利、如像防贼一般防着我。而且有了孩子,反正老的刚丧偶、我们小的立剪离婚的话,不是巨大打击?所以才就忍,一忍就忍出大祸来。
小红怀孕了后就呆家保胎,生完孩子又与母亲突然发生极为严重,之前没我们好好上过班、赚过钱,却把女主人的威风可以发挥到极致:你们不许我外面有朋友来往、下班回家不许远远超过正常吗时间半小时,要不然那肯定外面有情况。
家丑略去不提N万字。小红那是自己在家优哉游哉,我所有的收入需要全部上缴、一点痕迹半点,零用钱另可以申请。是因为如此,孩子也迫于她的、对她言听计从。是田园清新做做家务,听得最多应该一句话“做你们老佣人”。
回到题目,好似她你想做什么都是委屈自己,恰好没将心比心过,为人母、为、为人女儿估计你做到些什么,她无法继承其母亲缺陷、甚至于比她母亲差得多,那种感觉自己是世界上最辜遭受磨难者...这等还影响大孩子。
事实上一熟人道出“坏脾气传你、你传孩子、世代相传吧......”
结果可想而知。离婚是任何的选择。谁都鲜血淋淋。
综上分析,做什么事都感觉自己会吃亏的人,自私到无底线,与宽容和大度绝缘,根本就不可能思维将近人无完人,至少先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才有基本上资格要求别人...
远离自己这些自私者吧,否则不后患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