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1:31
感谢邀请,这肯定不正常。
首先纠正您问题中的一个描述性错误:
根本不存在什么“精神病证”,而应该是“精神残疾证”,依其病情轻重,又分为一、二、三级。
为什么说这种情况不正常呢?
这是因为假如病人诊断的确是“间歇性精神病”,其发病有着强烈的“不确定性”,其诱发因素也多种多样,不但在现实生活中如此,驾车时尤其如此。
相当多普通人都或多或少地有“路怒症”,更何况有精神疾患的人?!(此类悲剧国内外媒体均有过报道)
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
病人在患病前就考取了驾照。
为了避免此类事情发生,交管发证部门与各级残联联网,凡持有精神残疾证的人一律不予办理驾驶执照(这在技术上并不是难事),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因间歇性精神病人突发疾病肇事肇祸所可能导致的各种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