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登记有以下流程。1、准备好需要反映问题的材料。去之前,一定要明白的目的。自己一定要把的材料准备好,最好把的内容写在纸上,这样在陈述时会更清楚一些,更能够达到的目的。2、到局(办)进行登记。来到局(办),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要先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事由等类别,填写时要清清楚楚,内容要真实。3、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到指定的场所反映问题。一般来说,有时的人是比较多的。工作人员会问你一些与你有关的问题,你都要如实回答。然后,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到制定的场所反映问题。以上就是局登记流程。
第一条 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一)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任免、聘任、人员调动等人事工作。有关干部推荐、任免、聘任、奖惩及重要岗位人员调动等事项,应在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由分管领导签发相关文件。一把手对整个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财务支出的审批,财务支出实行分级负责制和联签制。1、工资、津补贴等经费的支出。由经办人制表,办公室主任核准,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2、日常办公经费的支出。由经办人签字,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该部门领导核准,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分管乡领导的经费支出由一把手审批)。 3.业务专项经费的支出。由经办人签字,业务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该业务的乡领导核准,分管财务领导审批。4.项目资金的支出。根据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由经办人签字,经办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该业务的乡领导核准,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5.大额资金的支出。根据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由经办人签字,经办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该业务的乡领导核准,分管财务领导审批。(三)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行政事项审批”。确定一名乡领导分管行政事项审批工作,并签发相关文件。一把手对行政事项业务申报、审批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对行政事项业务申报、审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由分管领导提交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四)一把手“不直接分管项目申报备案”。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一把手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管。主要领导、该业务的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管,严格执行项目实施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重大项目的申报备案,由分管领导提交,经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由分管领导签发相关文件。(五)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物资采购工作,小额度(1000以下)的物资采购,由有关部门提出计划,上报办公室,分管领导批准。较大额度的物资采购,分管领导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执行。大额度(1000以上)的物资采购,按大额资金的支出规定办理。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第二条 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由党委会议集体研究作出决定。党委会议集体研究时,由业务分管领导提交工作讨论方案。讨论中,一把手不得首先表态或个人定调,其他党委会成员按照组织排名以低到高的顺序,要逐一发表意见和看法,阐明依据和理由,表达明确观点,一把手最后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意见,经表决后作出决策。如遇问题敏感,党委会不能作出相应决策的,实行票决制度,遵循“按程序办事、充分酝酿讨论、一人一票”的原则,确保集中制得到贯彻落实。第三条 对分管五项工作的副职人选,由一把手提名,经集体研究确定后报区纪检、组织部门备案。除人动和职务调整外,一般一年内不得调整,每两年应进行一次轮换,如遇特殊情况需重新调整的,应及时将分管领导名单上报备案。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应负直接领导责任,要尽职尽责,抓好落实,做到不推诿,不越权。第四条 一把手要加强对分管乡领导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管督查,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本乡人事、财务、项目备案、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等工作情况的汇报。分管乡领导要主动接受一把手和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如上级要求一把手签字的文件、资料、报件、报表等,在履行完上述程序后,由一把手签字上报。第五条 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的执行接受乡纪委的监督检查,以及干部职工的监督。对未按一把手 “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执行的事项,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向主要领导、乡党委报告,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和纪委反映。
韩国精彩的电影实在太多,于其推荐电影,不过推荐演员!崔岷植是绝对不可以错过的韩国演员,这位演员被称之为“韩国电影的三驾马车之一”,其在韩国的电影圈之中堪称国宝级人物,无论是正面角色还是反面角色,崔岷植都能够完美的演绎,这种演技已经超乎大多数演员。他主演的必看作品很多,比如朴赞郁的复仇三部曲之一的《老男孩》和片《新世界》。河正宇,一个脸瘫影帝。这位演员的演技算是浑然天成,他在多部作品中都是面无表情,可却通过肢体动作和眼神让观众迅速带入角色,在韩国的中生代之中,河正宇算得上是领军人物。他主演的《追击者》和《恐怖直播》都是难度极高的代表作。元斌是韩国中最奇葩的演员之一,他很少接戏,但只要元彬接了这部戏,那么这个作品几乎算是稳了,无论是打戏还是文戏,元斌的表演都挑不出刺,他在《孤胆特工》的表演绝对是必看作品。演技满分,身材完美,这就是赵寅成。相信很多人已经看过《假如爱有天意》,如果喜欢赵寅成的表演,那么绝对不可以错过《卑劣的街头》,在这部电影之中,你将看到一个与众不同却充满魅力的赵寅成。当然,优秀的韩国电影还有很多,喜欢就关注我吧!圈内人,圈内事,我是“青竹乐娱”,关注我,这里有娱乐圈最全资讯!码字不易,记得点赞哦,比心
第一条 为严肃教学纪律,保证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及时有效地处理教学及教学管理环节中的各种事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界定的教学事故是指教师、教辅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教学后勤保障人员违反学校教学管理有关规定,影响教学正常秩序和教学质量,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或事件。第三条 教学事故按类别分为课程教学事故、课程考核事故和教学管理事故三类;按事故程度分为一般教学事故、严重教学事故、重大教学事故。第二章 教学事故的界定标准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课程教学类一般教学事故:(一)在课堂教学中有有损教书育人的言行。(二)教师擅离课堂或上课迟到、早退5分钟及以上。(三)未经学院教学办公室或教务处批准,随意调课或请人代课。(四)上课时间打谈非课程内容或未将手机设置为静音状态,干扰上课秩序。(五)阻挠教学督导员或由学校安排的其他管理人员听课。(六)擅自将上课时间用于自习或与本课程教学无关的其他用途。(七)上课没有教案或教学讲义,或在授课过程中有明显不备课现象。(八)擅自不按教学计划进度讲课,超前或滞后8学时以上。(九)教师和实验人员不按教学大纲要求组织指导学生实习、实验,致使学生实习、实验达不到教学相应要求。(十)作业不布置或布置了不批改达2/3以上。(十一)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未履行工作职责,或不合实际评定成绩达到所指导学生人数的1/3。(十二)其他干扰正常教学秩序,对教学造成较大影响的不良行为。第五条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课程教学类严重教学事故:(一)教学过程中发表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或思想内容不健康的言论。(二)教师酒后上课,或在课堂上辱骂、体罚学生,或不接受学生正确意见,打击报复,影响较大者。(三)课前未认真备课,上课不负责任,教学效果差,80%以上的学生持否定意见。(四)未经教务处批准,擅自变动或不执行教学计划,随意删减课程教学内容1/4以上。(五)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停课、旷课及误课;迟到、提前下课10分钟以上。(六)无特殊原因,实验准备未完成或准备错误,致使实验无法进行或延迟超过20分钟以上。(七)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纵容学生互相抄袭,或不合实际评定成绩达到所指导学生人数的1/2。(八)选用教材存在严重问题,达不到教学基本要求。(九)其他干扰正常教学秩序,对教学造成严重影响的不良行为。第六条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课程教学类重大教学事故:(一)教学过程中发表违反宪法或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二)未按规定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规程,或因教师的错误指导或擅离职守,在教学过程中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学生严重伤亡事故。(三)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教学工作任务,严重影响教学工作正常运转。(四)其他干扰正常教学秩序,对教学造成极其恶劣影响的不良行为。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课程考核类一般教学事故:(一)监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迟到5分钟以内;或监考人员未按要求执行监考守则,如监考时擅离考场、看书报、看手机、批阅闲谈等行为,造成不良后果。(二)教师命题时试卷格式、版面不规范、试卷内容或参考答案有较多差错。(三)在阅卷、核分、填报学生成绩等工作中不认真,出现较多差错。(四)教师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整理、提交教学及考试相关档案资料,或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成绩。(五)其他干扰正常教学秩序,对教学造成较大影响的不良行为。第八条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课程考核类严重教学事故:(一)教师没有及时命题而影响正常考试;或考前泄露或变相泄露试题。(二)考试命题内容和份量不符合教学大纲基本要求,出现开考后30分钟内有1/2以上的学生交卷;或试题有严重错误,导致考试无常进行。(三)擅自变更考试时间、地点或者考试安排,造成严重后果;因玩忽职守,致使考生未能如期参加考试或者使考试工作遭受重大损失;擅自将试题、答卷或者有关内容带出考场或者传递给他人;擅自泄露评卷、统分等应予以保密的情况。(四)监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迟到5分钟及以上(以考试时间为准);监考时擅离岗位,造成考场秩序混乱;监考中不负责任,对学生答题进行暗示、提示;对学生违纪现象、未认真履行职责而造成所负责的考场出现作弊严重、出现雷同卷、考试资料损毁或考试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五)未经考核而给定学生成绩、出具虚假成绩及其它证明材料;在评卷中擅自更改评分细则或者不按评分细则评定成绩;在评卷、统分工作中严重失职,造成明显错评、漏评或者总分差错;随意更改成绩,偷换、涂改考生答卷或原始资料;丢失考试成绩。(六)监考老师或任课教师遗失学生试卷致使考试成绩无法确定。(七)其他干扰正常教学秩序,对教学造成严重影响的不良行为。第九条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课程考核类重大教学事故:(一)监考人员协同学生考试违规,造成恶劣影响。(二)故意更改、伪造学生成绩,造成恶劣影响。(三)其他干扰正常教学秩序,对教学造成极其恶劣影响的不良行为。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教学管理类一般教学事故:(一)报表和统计填写错误或漏报,造成不良后果。(二)排课、排考不当造成教室使用或无教师到岗上课,且未能在接到报告15分钟内及时处理。(三)因特殊情况经教务处或学院批准调课后,管理人员未能及时通知学生和老师,致使空堂15分钟以上。(四)管理人员不按规定整理归档学生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资料。(五)学院、系(教研室)不按规定时间和教学计划填报教材订购单;或因教材供应部门工作失误,造成开课两周后学生无课堂教材。(六)审查不认真、明显错发、漏发学生学位证书或书,造成不良后果。(七)因工作不负责任,未保障教学用电、用水和教学物品供应,造成不良后果。(八)其他干扰正常教学秩序,对教学造成较大影响的不良行为。第十一条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教学管理类严重教学事故:(一)在教学事故的检举过程中歪曲事实、无中生有、打击报复;或在教学事故的处理过程中故意包庇,不及时核实、处理,造成不良影响。(二)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教学管理部门要求的教学文件或教学材料,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三)丢失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籍档案等重要管理档案或毕业论文等重要教学档案。(四)未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上课期间擅自抽调学生从事其它活动。(五)在学生书或学位证书制作过程中出现错误,造成严重后果。(六)试卷命题、印制、传送、保管过程中有意泄露考题或擅自改写学生成绩,造成不良后果。(七)后勤保障部门或其他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导致上课、实验、实习、考试等教学活动中断,严重影响教学进程。(八)其他干扰正常教学秩序,对教学造成严重影响的不良行为。第十二条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教学管理类重大教学事故:(一)不接受教学管理工作任务或旷工,严重影响教学管理工作正常运转。(二)故意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学历、学籍、成绩等各类证明,造成恶劣影响。(三)其他干扰正常教学秩序,对教学造成极其恶劣影响的不良行为。第三章 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第十三条 教学事故的认定按如下程序进行:(一)事故被发现、检举后,由发现者或受理者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学特殊情况记载表》(附件1)。责成当事人所在单位立即组织调查、核实,收集证明材料,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学特殊情况说明表》(附件2),如实说明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况,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进行事故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二)教学事故当事人所在单位故意拖延或拒不填报的,相关管理部门可自行组织调查,进行事故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三)认定结果及处理意见,报校领导审定,一般教学事故和严重教学事故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审定,重大教学事故由校长办公会审定。教务处向事故当事人所在单位反馈最终处理决定,单位对事故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四)人事处根据处理决定执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五)事故当事人对认定结果及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接到《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决定书》(附件3)30日内,向学校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无异议。申诉处理的具体工作程序按学校申诉管理办法执行。第十四条 教学事故的处理按以下规定执行:(一)对于一般教学事故的当事人,由所在单位在本单位内给予公开批评,扣发当事人绩效工资200~800元,年度考核等次不能确定为优秀。(二)对于严重教学事故的当事人,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处分并记入当事人业务档案。扣发当事人绩效工资800~1500元,取消事故当事人一年评聘高一级职称职务的资格,年度考核等次不能确定为优秀。(三)对于重大教学事故的当事人,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及记过或以上纪律处分,并记入当事人业务档案,或调离教学工作岗位直至开除。取消事故当事人两年评聘高一级职称职务的资格,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根据绩效工资相关管理规定扣发当事人绩效工资。(四)对于一学期内发生两次一般教学事故的当事人,第二次事故按严重教学事故处理。(五)对于一学期内发生两次严重教学事故的当事人,第二次事故按重大教学事故处理。(六)对于一个学期内发生多起重大教学事故的单位,除追究直接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追究分管校领导和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并扣发不少于一个月的责任绩效工资,所在单位在学校年度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七)以上扣发的绩效工资将在年度拨付的绩效工资总量中进行核减。第十五条 各类教学事故的处理权限如下:(一)对于一般教学事故,扣发当事人绩效工资,由人事处根据处理决定下达扣减绩效工资通知,由学院制表执行;给予公开批评处理,由当事人所在单位执行。(二)对于严重教学事故,扣发当事人绩效工资,由人事处根据处理决定下达扣减绩效工资通知,由学院制表执行;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处理,由教务处执行;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记入当事人业务档案,由人事处执行。(三)对于重大教学事故,扣发当事人绩效工资,由人事处根据处理决定下达扣减绩效工资通知,由学院制表执行;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处理,由教务处执行;给予记过或以上纪律处分并记入当事人业务档案,或调离教学工作岗位直至开除,由人事处执行。第四章 附 则第十六条 适用范围和解释权如下:(一)本办法适用各级教学与管理活动。(二)外聘教师发生教学事故,可参照以上条款,视事故的严重程度给予减发或扣酬,直至取消授课资格。(三)当事人如为党党员,还须由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四)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第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院教〔2012〕64号)同时废止。相关规定有与本办法不相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学特殊情况记载表 2.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学特殊情况说明表 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