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者双方协议的数额来支付孩子的。第
二、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又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且对子女健康成长并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第
三、2至10周岁的孩子,可协商解决,当不能达成协商一致时,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
四、8周岁以上的孩子,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以上,就是我对您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有其他问题或者是需要法律帮助的话,具体情况可以详谈或者是面谈的,可以给您代理的。
这是连云巷一位母亲对其两岁幼儿识人的一道测试题,我奉劝其它母亲不要冒险这样复制啊!
类似这样的事态,前段时期视频里出现过,一岁左右的孩子,对手机产生依赖关糸,孩子哭闹的场面,让其爷爷奶奶,父亲母亲,我想只要看到这一视频的网友,都会让人心碎,除非医生有办法,打下镇静剂!也奉劝这位家长尽早到医院治疗这种妄想症中的狂燥症。
这位离不开手机的幼儿,其实不是喜欢手机,而是喜欢手机里面的视频,当他拳打脚踢哭闹时,把手机给他时,两个小手,使劲敲打着机频,当他打不开时,抬头有求望身边大人帮其打开之意,不知他平时那些监护人给了什么视频,让他看后不弃不离了!
在那车站码头,怎有看相算命之人,他们便知三岁行运的道理,三岁之前只有动物习惯上的‘条件反射’,谁者能记忆三岁之前的事呢?如果把这些不良的习惯带道三岁以后,要想更治它,困难就会更大一些。
这位母亲测试其孩子是成功了!假设大街上有穿警察保案制服而没有配戴标记的坏人,将其孩子抱走了那就悔之晚也!
什么事物都具有两面性,物及必反吗!真理在向前跨越就会变成谬误,阳转阴,阴转阳,夜昼轮换,就是这个理。
对于黑猫警长的观点,我认同其母真实心声,这是正能量的游戏,我们还是要褒扬它。
有些视片只规定青少年不宜观看或魔仿,我看还免不了要提示监护人,请不要给幼儿观看某个不宜看的视频,我认为比青少年还要重要得多啊!
悟空问答邀请我回答这一网友,我的回答你满意吗?
如果有被害妄想症,首要应该选一个有过咨询案例的心理咨询师,在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下,找到病人恐惧的原因,多数病人恐惧的原因都来自于家庭。
第一点母亲怀孕和哺乳期间,是否有过挫折惊吓,还有让自己特别生气的事情。
第二,孩子成长过程中,是否受过惊吓,是否受到父母的过度保护,过度干涉,过度批判。
很多父母会以对孩子好的名义,对孩子过度保护,因为爱孩子,他们不会让孩子做一些生活中的的大事小事,只是关注孩子成绩,关住孩子学习。很少关注到孩子的心理健康,很多大人都会觉得孩子是最幸福的,没想到孩子心是最脆弱的。当我们过度保护,孩子就很难学会和小朋友怎么样相处,这对于长大之后,人际关系的交往,就会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第二是过度干涉,很多父母干涉自己孩子自由,让孩子没有选择的权利。没有把孩子当成一个独立的个体,认为是我的孩子,就得什么都需要听我。当一个人不能为了自己的爱好而生活,当一个孩子长时间压抑自己的想法和情绪,他的身心就会出问题。当孩子想反抗而反抗不了的时候,他的心就是非常无奈的。长时间的压抑,最后孩子才会出现狂躁。长时间的压抑,孩子在身心都没有得到满足的情况下,才会进入幻听,幻视,来满足自己的身心需要。
第三是过度批判,很多父母都是站在自己对孩子错的立场上,来教育孩子。我们总是会辩论过孩子,父母总是有理的,孩子当然辩论不过父母。当一个孩子的诉求在家长的眼里,总是被认为错的时候。慢慢孩子就不会表达自己的想法,所以即使这个孩子长大了,他也会用父母批判自己的来批判自己,他不允许做自己,不允许满足自己的身心需要,因为这样是违背了父母的价值观,这样就在我需要和被压抑之间形成。
所以一个有被害妄想症的人,一定要觉知道那个害自己自己的人,原来是我们的爸爸妈妈。是他们的过度干涉和过度批判才造成我们心里的恐惧。我们要从疗愈我们的伤口开始,允许我们自己在物质和精神上得到满足。在老师的引导下,允许自己是一个脆弱的人,一个恐惧的人,一个没有安全感的人。允许自己做真实的自己,尽管他不好看,不完美。因为真实的自己才不累,才没有压力才不会焦虑,慢慢的才会身心健康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