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描述的事件上看可能还是焦虑的问题,而且是有明显发病诱因的焦虑,只有诱因完全解决了才会最终缓解焦虑症状,在这之前需要通过抗焦虑药物来缓解急性焦虑。比如盐酸丁螺环酮、枸橼酸坦度罗酮、西泮、阿普唑仑,对于急性焦虑都有很好的缓解作用。
抗焦虑药物都是比较安全的,完全可以放心使用。在药物治疗的同时也要努力尝试用心理治疗的方法改变疾病的认知,改变我们一贯的看法。既然已经造成的损失,再悔恨也是于事无补的,不如重整旗鼓,再战江湖。每个人都会经历失败,但每个人从失败中获得经验都不同,我也曾接触过很多因为生意失败欠账发病的患者,最后都走出了情绪的影响,焦虑只是暂时的,生活还将继续下去。
放心吧,不是抑郁症,照样不想上班不想坚持。大多数人的理想都是相同的,简单来说就是不上班,但还有钱拿。
曾经介绍过,抑郁症对工作的影响。对于抑郁症患者,甚至应该这么说,如果你做的是一些紧关截要的事情,那还不如赶快离职,以避免更糟的后果。
从抑郁症主要表现出来的症状说,临床表现最多最典型的症状是心情低落,而排在第二位的,就是思维反应变慢,第三位是活力减退。
这是疾病导致的。即使是轻度抑郁症,也会有这样的表现,抑郁症没有治好的话,这些表现就不可逆,无论患者有多强的毅力,也必然受到这些症状的困扰。换句话说,此乃人力不可为,硬挺是挺不住的,一点用都没有。
但是,对于任何工作来讲,思维反应变慢都是致命伤。它不单是反应慢,正常的沟通也会受影响,尤其是经常会出现思维混乱,难以采取正确措施。这种情况,就很容易导致工作失误,很容易造成什么损失,还可能导致损失重大。
而从患者本身来讲,工作失误的打击,会使抑郁症病情加剧、不易控制。
从法律上讲,不管患者是不是隐瞒病情工作,对于失误造成的损失都是要负责的,那是实实在在白纸黑字的法律责任。就算用工单位强逼着患者工作而出了问题,患者也要付一半的法律责任。就算是因公受伤,用工单位都不必负全责。
所以,一旦确诊有抑郁症,再上班工作那不叫努力,那叫蠢。
患者这种状态很容易出现失误,出现失误后又要负责,又对病情不利,那你说,上这样的班是图什么呢?嫌自己不够惨吗?
以上。
建议,一旦确诊抑郁症,尽快离职,越快越好。首先要保证各方面遭受的损害不会继续扩大,在此基础上,进行积极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