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本院又不能诊疗的患者,由科主任提出,医务处不同意,并与有关医院交流,征求对方医院同意后方可转院手续。未经科主任赞成和医务处审核批准,患者、家属或单位特别要求住院治疗者,签过字后按出院手续全面处理。
2、转院应发表意见患者、家属或单位意见,详细点交待注意事项、如何确定专程护送等问题,并有记录于病历中。转院治疗时,经治医师负责写好病历摘要,医保患者需到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无关转院手续。
3、患者转院手续前,如肯定途中可能会加重病情或死忙者,应仍回院会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办理出院。危重患者转院手续时,应向家属说下途中的危险,并请家属签字后,没必要时派医护人员亲自护送。转院治疗时,应将病历摘要随患者转账支票。
4、急性传染病患者需转院时,患者所在科室可医务处(院行政总值夜班)与传染病医院先联系,经对方医院同意后方可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