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号)第十三条明文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精神病病人只要是在医院就诊过就会有相应的病历记载,如果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登记过的话会在居民健康档案里面有详细的记录。在上学期间如果因为此类疾病休学或者出现其他问题在档案里也是会有详细记录的,当然这些记录是从健康的角度考虑的,并不会影响其他的问题,不用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