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症患者思维中的特殊节点是:“有意识的强迫和反自我催眠并存”,一些根本没有意义、甚至于违反自己意愿的想法或冲动不见好侵噬患者的日常生活。患者虽亲身体验到这个想法或冲动是来源于自身,一再正面抵抗,但仍然无法克制,二者强烈的使其突然感到那巨大的焦虑和痛苦,影响学习工作、人际交往甚至还日常起居。
而其再一次发生又具备:规律:
1.是患者自己的思维或冲动,而不是外界强加的。
2.前提是最起码有一种思想或动作仍在被患者只是徒劳地使之,即使患者已不再继续对其余症状细加。
3.实施动作的想法本身会令患者只觉得不快(单纯为缓解紧张或焦虑不其为完全意义上的旅途快乐),但假如不实施都会有一种极高的焦虑。
4.想法或冲动的想法我总是夺人心魄不快地断断续续又出现。
因为当非创伤性刺激倒致患者再次出现应激障碍时,可能会又加重患者的强迫性思维,自我催眠性意向或强迫性动作,使明显加重患者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