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在我们医院住院的一个强迫症患者杀死了人。
这还是公安部门到我们医院来调查取证时我们才知道的。
这个病人姓崔,男性,长得高高大大的。开始我们还不相信,因为他1991年在我们医院住院时,和所有医护人员关系都处得挺融洽。
他的主要症状是强迫检查,总怕丢钱,反复检查自己的衣服兜里是否有钱(其实他们家很穷),为此不惜让亲把自己的裤子兜缝住,把上衣兜剪掉。
尽管如此,他还是没完没了地反复检查,甚至不相信自己,还要反复询问我们医护人员是否丢了钱,是否确定他口袋里没钱。
当时我们采用的是三环类的抗抑郁抗强迫药物氯丙帕明片,辅以脱敏疗法等心理治疗手段,病人住院4周,明显好转出院。
后来定期来复查,听说他还娶了老婆,日子也越过越好,我们都替他高兴。
听来取证的公安部门同志说,后来老婆和他离婚,他的病又犯了,因和村里的一个痞子发生纠纷,一下子把那个痞子捅死了。
因为他不是精神症,肯定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最后判决结果我们就不得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