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督查室职责是公安局的的职能办公室,对执法等工作具有监督职能,同时,对本单位贯彻落实各级各项工作的监督部门和实施科室。 具体职责: (一)对公安部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二)审定全国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的部署; (三)发布有关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的决定和命令; (四)审议和批准警务督察工作年度计划和执行情况报告; (五)定期听取公安部警务督察局的工作汇报; (六)应当由督察委员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督查工作是一项艰巨性工作,督办的力度如何直接影响各项工作的进展和落实。因此,要做好每件督办工作,就必须增强责任感,坚持该督办的必须督办,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笔者认为,做好督查工作,必须弹好“三部曲”。一、弹好“前奏曲”,充分认识督查工作的重要性 一是抓督查就是抓落实。督查即督促进度检查质量,督查是提醒责任主休、发现问题、指导运作、解决困难、总结经验的系统运作过程。毕竟领导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方案的部署,事情只是进行了一半,还有更重要的一半就是确保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决策和督查紧密相连,相辅相成,没有决策,督查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条件;离开了强有力的督查,决策就有可能停留在纸上、会上、口头上.。二是抓督查就是抓效率。抓督查就是抓提速增效,着力解决抓而不紧、抓而不实,落实重点不够突出等突出问题。这不仅助推了各部门各单位实现工作的快节奏,高效率,也更好地诠释了新时期的务实和高效,这才是督查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三是抓督查就是抓服务。就是服务领导工作,提部执行力,促进各项工作落实。督查绝不是单纯地施加压力,更不是因督查增加各部门各单位的负担,而是将督查作为变压力为动力的重要推手。尤其是当前一些机关和部门在落实决策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布置多、检查少,浮在上面多、深入基层少,以会议落实会议多,以文件落实文件多的问题,通过督查产生士气提升、问题解决、效果增强等综合效应。四是抓督查就是抓较真。如果把各部门喻为各项工作中顽强拼搏的“运动员”,那么督查就是在抓落实工作中不可或缺的“裁判员”,因此督查工作十分必要,且应当实事求是,严肃认真,既要带着感情抓督查,又要不循私情,敢于“较真”,敢于“亮剑”,敢于碰硬。二、弹好“进行曲”,着力提高督查工作的效率。一是快。工作要雷厉风行,说干就干,本着“快办快查快结”的原则,日事日了,做到件件着落快,件件回音快。并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有见地、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要快。二是严。就是要严肃认真,在督查过程中要行得端、坐得正,绝不可胡督乱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绝不可姑息迁就,做到查则必清、清则必办、办则必果。确保全市各项工作更好地落实到实处。三是准。督查工作是一种服务领导行为,开展督查也是领导行为的延伸,完全属于遵令进行,奉命行事。领导有“令”要坚决去办,无“令”则不能擅自去办,更不能打着领导的旗号自己去办。要察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准确反馈督查结果,不向领导打“埋伏”。四是硬。就是要敢督敢查敢碰硬,要敢于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敢于提出限期整改的意见和要求,敢于对矛盾较多的地方进行督查、督办,挖掘深层次的问题,敢于不为人情左右,不计个人得失。充分使用好组织赋予的权力,一督到底,务求落实。对屡督不改的,要通报处分,通过督查,形成“落实不好不行、不落实更不行”的氛围。工作中要扑下身子,耐住艰苦,有一种能打硬仗的拼劲,面对不同的督查对象,要坚持原则,分清是非,秉公办事,顶住说情、讽刺、刁难各种干扰,以无畏的勇气,浩然的正气查出实情,树立督查的权威。三、弹好“知音曲”,注重提升督查人员的品位一要突出一个“深”字。督查之前,要吃透文件精神,理解督查意图,既要主动介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又要把握分寸,在督查中不要以“钦差”自居,颐指气使,也不能“好人主义”,当“和事佬”。要不断提高善于发现决策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为实现督查工作“查必清、清必办、办必果”的目标打下深厚基础。二要把握一个“细”字。为确保督查工作公平,督查方法一定要有很强的可操作性,避免具体工作中“断章取义,各取所需”。做到到位而不越位,适当而不过当,不搞想当然,不借题发挥,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在一般中挖掘“个别”,在普遍中寻找“特殊”。既要看到落实工作中好的一面,又要看到阻碍或干扰决策顺利实施的梗阻环节。区别主观与客观,主要原因与次要原因,“解剖麻雀”,找准根由。三要讲究一个“活”字。灵活多变的督查方法,可以查出实情,确保政令畅通。呆板单一的督查方法,最容易使督查对象拿出虚与应付的办法。其结果是查而不实。要根据情况选择灵活多样的督查,可以借他山之石,攻我之玉。如:日前市委督查室、纪律联合开展对干部作风突击检查工作中,改变以往检查时间段单一的工作方法,来了个突击检查的“回马枪”,查出了问题,成效良好。四要力求一个“新”字。面对新情况、新问题,督查工作应不断地创新,永葆生机与活力。要善于运用新思维、新理论,从实践中探索、总结,从群众中吸取智慧和力量,或是将有效的督查结果综合整理出来,送有关部门或领导参阅,使督查的成果转化为领导的决策成果,这样督查才能富于创新,才能发展到较高层次,达到较高的品位,才能创出新时期督查工作的新特色。
.“五纳入三报告一督查”:指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委(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的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履职尽责年度述职报告(必须单独成段);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分值不得低于10分;纳入党委(党组)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纪委日常巡查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每半年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每年向同级党委全会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每年向纪委全会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每年对本地本单位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开展1次全面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及时向同级党委汇报,向所督办地区党委反馈,并抄送同级纪检机关和党委组织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