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他隐瞒母亲的问题,属于你们的婚姻问题,不影响抚养权。抚养权判决和离婚判决实际是两件事情。
曾经办过这么一起案子,男的娶了一个女孩,女方在家经常不说话,后来男方通过多方面了解才知道女方有轻微的精神病,不过更有趣的是,两人结婚一年多时间,双方都没有夫妻生活,女的说男的有性功能障碍,男的说女的有精神病,最后双方协议离婚。
如果对方在结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史,这就有点不对了,若女方只是轻微的精神病,是可以治疗的,是否离婚在于自己的决定。
九几年,我舅经过介绍认识邻村的舅妈,说实在的我舅妈大高个,长的又不错,那时候精神上一点问题也没有,两个人没多久就结婚了。
结过婚后,我舅去北京学雕刻手艺了,之后也一直在北京那边的公司工作,逢年过节都会回家,钱,还有一些紫檀雕刻,玉石雕刻都给我舅妈带来,让我舅妈保管。
精神病发作在生二胎后,也就是我表妹出生后,其实也不算是精神病,就是懒,懒癌晚期那种,天天什么活不干,饭也不做,早上做一顿稀饭吃一天那种(我两个舅,农村实行分家制,包括我姥姥,三家三个院),我表弟表妹没东西吃就去我姥姥家去吃。这只是刚开始症状,我舅就赶紧回家,在家待了一段时间会好点,然后没办法还得出去挣钱。
后来要给我弟弟盖房子娶媳妇,发现了一个问题,就是我舅拿回家的钱竟然都没有,家里没有存款,我舅不喝酒不抽烟,每年拿家十来万,十几年下来家里竟然没有存款,全部被我舅妈拿到娘家了。我舅就这样也没生气,只是以后不在把钱全部给我舅妈了,每个月给生活费而已,我舅妈这以后就更厉害了,不但懒,而且见人就骂,村里被她快骂了个遍,特别是欺负邻居家的一个老奶奶,不让人家从她门口过,后来被人儿子拿棍子吓了下不作了。
也不能一直让她这样在村里闹,就花钱给她送到了精神病院,去了哪里更好了,人家真的有问题的就啥都不吃,她呢是叫什么吃什么,在里面过的逍遥自在。家里的经济条件也不允许她一直在里面待下去,过一段就把她接出来了,接出来有闹病,能的我舅一家苦不堪言。
再后来就是我舅从北京离职回家了,刚刚四十来岁,一身手艺回到家没有用武之地,后来干起了工地,没办法,我姥姥年龄也大了,也照顾不了我舅妈了。只是可惜了我舅的一身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