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们在找心理咨询的时候,应该有一个真确的,也就是说目前他那个状态总之只不过一种都很普遍的,那就是说是一种是对自己学业的一种着急。他目前会不会必然心理问题,这是两个概念。
就是一个人要找心理咨询师一般是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对某一些问题他并不一定想得很很清楚。这个时候虽然他不一定非得要心理咨询师来能解决问题,因为它根本上也不是一个心理问题,反而一个熟悉的问题,一个专业的问题。再者是相对于将来自己人生的选择的问题,自己将来如何考取大学的问题,这个时候很有可能可未必必须一个心理咨询师,只要一个懂专业的懂人生规划的来给他可以介绍一下,我觉着就可以了。
假如他心里也出现了问题,比如说我们所说的心理焦虑,哪怕是抑郁也可以是一些那些的与心理相关的一些疾病,这样的话这个时候找心理咨询师当然是最好就是的。但是我觉得应该千万不能首先把它定义成像一个病人一样的去如此对待,只能说他目前有一些问题想不不清楚,这样的话充当都有点时候,心理咨询师未必能都能够从专业的角度来对他并且解释,所以才有无是需要找心理咨询师,我感觉还是要慎重考虑尊重。
但在留学生中间,既有革命者也有者,当时有一绍兴官派留学生叫胡道南,在浙江同乡会上,曾凶猛反对过秋瑾所说的“男女平权”主张,秋瑾顿时站了起来,破口大骂胡道南“死的!”从此,秋瑾成了胡道南的眼中钉。
1905年,光复会领导成员徐锡麟、陶成章创始绍兴大通学堂,作为注意培养党员、训练干部、蓄集革命力量基地,1906年底,徐锡麟去安徽后,由秋瑾接手大典。
1907年7月7日,在日本曾受秋瑾喝骂的胡道南,联合绍兴官有地位和影响的僚士绅代表10多人,联合向绍兴府状告秋瑾凭借大通学堂,宣传革命,打算举事。绍兴知府贵福快去向浙江巡抚报告,浙江官府,上下震荡。
胡道南可以举报秋瑾一事,不久就被秋瑾的亲友和革命同志打探出,他们一齐前来规劝秋瑾退走,秋瑾坚辞不从,她要以自己的鲜血,驱散国人的革命热情。
7月13日,同乡革命者王金发赶到大通学堂,再三劝阻秋瑾离开,以存放革命力量,依然被她拒绝。当天下午,绍兴知府贵福、会稽知县李端年、山阴知县李钟岳,便带领300清兵,包围起来了大通学堂。
李钟岳,山东人安丘人,1898年,以43岁高龄中进士,先任浙江衢州府江山县代理县令,1907年,调任绍兴府山阴县令。李钟岳年初调来山阴后,便主动拜会过秋瑾,对其学识、人品敬佩暗自心惊,还每天都以秋瑾的名句“劳瘁戎马倥中原梦,破碎山河故国羞”鼓励自己的子侄报国。
当时,贵福命李钟岳带军围捕秋瑾,李钟岳故意拖延时间,想杀害秋瑾,被贵福叫到府衙痛骂,贵福还掏出巡抚的电报命令,督促管理李钟岳快点下手。李钟岳只得答应带领300清兵,包围学堂,追捕了秋瑾。
7月14日,李钟岳受命提审秋瑾,在审讯的过程中,李钟岳给徐自华,让人端上食物给秋瑾吃,待之如贵宾,还请秋瑾题诗,秋瑾即又写《秋暮遣怀》一诗,中有“秋风秋雨愁煞人”之句,李钟岳不吝赞美秋瑾诗才和书法。
贵福打探出,怒气冲天,另派心腹去提审秋瑾,以火砖、火铁链等严刑饱受摧残秋瑾,秋瑾不能忍受巨痛,一言不发,后被提审者伪造证明口供,强签字盖章,匆匆一桩心事了审讯程序。接着,浙江巡抚立即下令杀秋瑾。7月15日凌晨3点,李钟岳到狱中,问秋瑾有何遗愿,秋瑾做出写家书与亲友诀别;被处决不物;勿以首级示众等三条,第一条没有时间,根本无法答应下来,其他两条李钟岳所有的给与不敢强求。1小时后,秋瑾在绍兴古轩亭口,英勇就义。
李钟岳因纵容秋瑾被清廷以“庇护女犯罪”罢官,后借住杭州,终日闷闷不乐,一为不能救秋瑾而心生内疚,二为一好歹须眉却不及一闺房女子而懊悔心力交瘁。1907年10月29日,李钟岳在家中上吊自尽,此时离秋瑾就义,刚过百日。他以自己的死,给秋瑾作了百日之祭!
第一次外出旅游坐公交车途中被扒,虽然太不爽快,但这已经是三十四年前的事情了,但到现在为止还记忆尤深。1987年的10月,我与一位好同事利用公休补假的,公费前去“九寨沟”自助游,哪时,重庆乘火车到成都,火车票才十多元。我与同事到成都后,就去可以买入“九寨沟”的车票,是在成都乘坐10路一辆公交车的途中,我那种感觉车上的人稍微有点多,大约是上午九点到十点彼此间,公交车过了一二个站后,过来二个人,一直在往人中间挤,我当时提着挎包,就是为了网上购买东西更方便,放了少量的钱在皮包(含身份证)里面。我的警惕性肯定比较好高,乘车前,我还摸了一下皮包在我的西装荷包里,因为,当这两个人一前一后在我的周围不断的往前挤,其中一人,手里只拎着一份报纸,另一人提着一个小包,那俩人只坐了一站就靠向车门准备终点站下车,这时我一扭身发现到上衣荷包动了一下,皮包都不见了,我连忙起身仔细打量周围人的动作表情,发现自己这位手拿报纸的年轻人迅速地然后转身往前面走,我当时考虑这个人就有问题,因此抓着他说,请你把我的钱包拿去,要不然我就不报警了。也许是这位扒手感觉我发现自己了他的绺窃,所以才,面驳全车乘客的面,把皮包甩到地上,就想站下跑。与我一道来的同事,我俩将这位扒手踹下了汽车。车上的以外乘客都指责扒窃行为,提醒我们特别是地铁上扒窃每天都发生,前去要注意一点财物安全。
虽说,这件事过去了了三十多年,但到现在为止一些回忆出声,觉得扒手在公交车上盗窃手机,也有时代性。现在入室盗窃可能会少些了,但诈骗同时让人愤恨。
另一次遭遇扒窃犯罪,又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从观音岩乘公交车到马家堡,路口下车后发现到裤兜被刀片滑破,钱包都看不到了,不过身份证在皮包中一同被扒走,自己对扒手只觉得更加厌恶,希望公安机关停止打击和严厉处置扒手的力度,让市民出行有安全感。
我也许:对扒手在公交车的扒窃,人人都会愤慨!因为扒手这种不劳而获损人利己的行为,是不算违法,离犯罪仅是一步之遥,但如果不是扒窃的是不属于到“”的物件,是犯罪并会追究刑事责任。~~头版头条问答很缥缈,亲身经历叙过往;想到看下世间事,权作一枚橄榄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