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换算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上的为三个月;四年的为六个月。
2、实际中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200以内的为六个月;六年十年200以内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不超过二十年200以内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左右吧的为二十四个月。理由:
《关于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后或不能从事原工作,是需要停止下来工作医疗时,参照本人求实际能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得到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不好算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上的为三个月;5年的为六个月。
(二)不好算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200元以内的为六个月;八年十年100元以内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内二十年200以内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请病假时间算出;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可累计请病假时间计算出;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可累计请病假时间计算出;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时间长期病假时间计算出;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时间请病假时间算出;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休病假时间换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