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正正处于发病期间的精神病症、躁狂抑郁症或别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应禁止领结婚证。而且他们在发病期间已经丧失理智,常未必能料理自己的生活,甚至还会危害社会治安。所以,让这样的病人订婚,不仅仅对病人本人无好处,也会给对方会造成不幸。
第二是发病期虽然已过,但精神症状已再次减轻或正在治疗治疗中的病人,也肯定不能领结婚证。而且此时病人对生活中和婚姻上挫折的承受能力尚差,并不一定使他们在热恋中,或新婚之夜,或婚后没几天病情更加严重,又一次手术住院。所以才,几个想用喜事往年分数来治疗啊精神病,或着急儿女患了精神病,影响大终身大事,而给他们急匆匆物色人选对象,轻率结婚了的做法是出现错误的,不但很难都没有达到目的,甚至于还会因此而造成严重的后果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