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应该根据国家规定给予您经济补偿。根据《》第2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28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楼主,你好,你提问的这个问题没有说清楚,只是说公司没有提前30通知辞退员工,公司辞退员工的情形也有很多种的,有些辞退依据劳动法律法规本身就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公司只有在个别情况下辞退员工才会涉及需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规定,只有当劳动者出现无过失性辞退时,才会涉及公司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该法条解读如下:
通过法条描述,只有出现以上3种情况时,也就是在员工无任何过错情况下,公司辞退员工时,必须要提前30天通知,第一种: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安排的新工作,第二种: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还是不能胜任。第三种,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不能再履行,公司与员工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这个时候,公司可以提前30天通知员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特别提醒注意:现实生活中,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一般很难认定。而且每家仲裁机构仲裁员和法官对客观情况理解也都不同,这里就需要看专业水平了。
象企业最多也就只要承担部分按照法律规定直接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即可,这一个月工资指员工被辞退前个月的应发工资。也就是扣除五险一金工资。
当然了公司还必须依法怎么支付你经济补偿金,这个是不可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