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楼主的描述,男女双方大都二婚男,订婚将近一个月,女方给出离婚,说句不好听的话,女方不属于典型的诈骗婚姻,套取彩礼金。
参照新《婚姻法》第五条规定,假如夫妻两人分居两年以上,但前提是双方没有了‘’感情‘’,才能提出离婚。参照新婚姻法第五条,女方显然不条件符合离婚条件。
新《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双方当事人要得被强迫,就没一丝一毫一方的强迫也可以逼迫关系,要是有那样的行为,反而婚离不了,会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参照第二条,必须要查下丈母娘有没有对女儿起到教唆作用,并去做下家的婚姻诈骗。
新《婚姻法》第一条规定:假如想离婚的话,可以提供证明材料(结婚证)以其他证明你们是夫妻。
不知你们二婚有没到当地民政局如何领取结婚证,假如你们双方是没有领取结婚证,没法按照非法同居关系处理,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男方没有办法只能认栽。
新《婚姻法》第六条相关规定,财产问题,提供给相关材料来其他证明双方的收入情况、存款金额就这些。依据什么这一条,女方需要按婚姻诈骗处理,迅速离婚损害赔偿金三万元,并赔偿男方经济损失。要是女方没能不分期返还礼金,这个可以以诈骗罪报警。
新《婚姻法》第八条法律规定:房产问题,婚后如一方父母子女可以购买的房产,明确的婚姻法的第18条规定,斥之对子女的析产,该房产非共同财产,很显然女方是不符合相关条件的。
如果她又不是故意找事,确实是遇见难处了,我其实那就力所能及的事情帮助她吧。虽说有过是夫妻,俗话说的好一日夫妻百日恩,过去肯定有感情的,反正有什么原因起诉离婚,这段感情是不能拂掉的。但不是无偿赠予,只能是借,待她度过难关后,如数奉还。亲兄弟都要明好好算算,何况是前妻。
离婚的话前双方协商处理的结果是十分有利的,从生死彼此喜欢的冤家,到好说好散成了陌路人,谁也应该不会给谁留情面,都恨不能置对方于死地呢。就是没有并不想在夫妻的共同财产上打算盘,玩点小聪明,使自己获得利益最大化的人。
一眼就可以看出女方提议离婚,你是不同意下来离婚的话的,的或是是在花言巧语下你才同意提出离婚。因此你还抱着美好幻想,愿望着有破镜重圆的那天。两人疑义离婚的话的时候,对在分割共同财产的上面,你是山寨服软,她步步高慢慢蚕食,这才倒致了你一无所有的我的局面。
是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经由双方协商不自愿同意下来的,法律就会支持。已经想离婚了一年,诉讼状的财产早给予了法律的保护,你拿什么好理由去起诉对方离婚的话欺诈呢,又是没有人不会勉强你空间切割共同财产会造成这样的结果,这大都你的自愿行为,自己要被骗上当,就肯定自己共同负责,连法律也肯定不会接受你。你没有办法吃一堑,怨自己胜之不武,交高了学费而已。
其实详细情况也要具体一点如此对待,我如果说如果没有是存在地以上情况,题主可以不根据具体情况考虑到下:
一、虽说提出离婚了,女方是因为身体原因无法工作,也没经济收入,毕竟一日夫妻百日恩,你总不能盯着她挨饿受冻吧?哪怕是陌生人,设计和实现人道主义精神,也会伸出援手相阻的,如果是那种情况,你可以判断下给予你前妻适度的帮助。
二、如果不是你们互相间有约定的子女,孩子归女方扶养,紧接着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子女教育的开销也在不停的停止,充当孩子的父亲,多付些抚养费也是应该的,做父母谁不我希望子女被良好的教育,以后曾经的对社会、对家庭用处不大的人。若真此种情况,我如果说两个人应该协商好下,每月适度地的加些扶养费给孩子用。
如果左右吧两种情况都不是,我怀疑你还没有义务再给你前妻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