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如果真的没爱了就该离。法官在确认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的情况下便可判离,何况当事人自己?但离婚由于牵涉到很多人,比如孩子、双方父母和自己及对方,往往都要再坚持一段时间。通过一段时间的坚持,相当一部分夫妻又和好如初,这是全社会都提倡的。有利于家庭稳定,社会和谐。另有一部分夫妻,由于实在不能再坚持,最终选择了分离。当然,也有一小部分即兴离婚的,这样不妥,应该反对。结婚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离婚更不是两个人的事情,必须慎重。
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先自行协议离婚,达成一致意见,可双方一起持各自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达不成离婚协议,可有主张离婚一方,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只要有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在法院调节无效前提,会判决准予离婚。
当初结婚就该想想后果,这么难得不到老公的帮助,如果还有感情,三口人团聚共渡难关,孩孑大大两人去工作生活会有改变,不要轻言放弃。
我的第一句囬答应该是:你怎么突然提出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