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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男,在找的每一份工作期间,均发生过自残,怎么办(女朋友平常都很正常,但有的时候晚上就很抑郁,会拿眉刀划自己,很排斥我走进她的内心,我该怎么办)

女朋友平常都很正常,但有的时候晚上就很抑郁,会拿眉刀划自己,很排斥我走进她的内心,我该怎么办

不管你们以后会不会继续走下去,但请你现在一定要帮帮她,去医院请心理医生介入治疗,多关心她多开导她。替你女朋友的家人谢谢你![祈祷][祈祷][祈祷]

男生的哪些行为让你觉得很low

我觉得男生以下这二十四种行为让我很接受不了,甚至感觉很low!

1、首先最让我受不了的就是男生抖腿,不论在任何场合,只要坐下,腿就开始动起来了,有的甚至站着,腿一伸就开始抖了。

2、大街上或者公交车上拿着手机外放听歌的,而且还是那种的歌,真的很low且没素质。

3、找不到对象的,还整天自以为是觉得自己很帅的,却不知道小丑一直是自己。

4、不分公共场合就抽烟的,特别碰到电梯里面明确规定不允许抽烟的,抽烟时被旁人劝阻,还一直我行我素,不把旁人放在眼里。

5、满嘴脏话、不尊重长辈的,不论对任何人说话都是带口头语,特别对长辈说话一样,也是口无遮拦,脏话随口而出的。

6、身上喷香水的,身为男人爱美也正常,但特别不理解那些满身香水味刺鼻的,不管离多远都能闻到。有的甚至为了让自己脸变白一点,还会在脸上抹粉底。

7、结婚后身为男子汉大丈夫,在家不做饭洗衣服的,最让人不能接受的是不愿意要孩子的。

8、低俗幽默不离口的男生让人很讨厌,以为自己很幽默,却不知大家只是在有意配合而已。

9、不爱洗头、衣服上掉满白花花的头皮屑、爱抠鼻屎、去卫生间不冲厕所的。

10、窝里横的、外面怂的。对自己抠、对外人穷大方的。大男子主义只体现在嘴上的,现在俗称叫“嘴炮”。

11、胆小懦弱,身为男人做错了不敢承担责任,却想着如何去推卸。

12、特别听妈妈话的“妈宝男”,不知道听妈妈的话,是缺乏主见,还是愚孝?

13、跟女人斤斤计较,事无巨细都要辩个谁对谁错出来,而且嘴比女人还碎。

14、夏天一件衣服穿三四天的,身上除了洗衣液和香水的味道外,就没有别的味道。

15、跟女人要钱花,没上进心、还爱抱怨,没本事还爱装毕,动怒就打女人,丢下一个女人,不论任何原因。

16、吃饭不想付账、干活不想出力、承诺不想兑现然后想尽各种办法躲避的。

17、脖子上有灰的,特别是那些脖子后面有黑黑的一层灰的,我很疑问,是真的洗不掉吗,看着特别恶心人。

18、一切事只会从别人身上找毛病,觉得无论自己做错什么,都是有正当原因应该被原谅的。

19、穿衣不够有品位,说话不够有涵养,举止言谈不够得体。

20、瘦得皮包骨头,穿件深V领衣服(白色居多),紧身裤(白色居多),豆豆鞋或者白色小皮鞋,腰上是十几块钱的爱马仕腰带,发型清一色的是十厘米高的飞机头。关键还是四五个这样的男的好兄弟并排走的。

21、吃饭吧唧嘴的,我男朋友就是这样,每次出去公共场合吃饭,他吃饭吧唧嘴的声音很大,给人一种很好吃又多少天没吃饭的样子,每次和他出去吃饭都感觉很丢人。

22、不管什么事情都喜欢发个朋友圈通知大家,偶尔几次不会让人反感,但是天天就不太好了。

23、莫名其妙一段伤感的话,然后配图;莫名其妙一段心灵鸡汤,然后配图;莫名其妙一句情感语录,然后配图;好好发不好吗?干嘛一定要发文不对图的话?

24、那些喜欢留长指甲的,特别小拇指;还有喜欢把花衬衣塞在裤腰带里的,更有喜欢把钥匙别在腰上的。

以上24种就是我对于男生很low的总结,你或者你身边的男人有没有中招的,亦或你还有那些要补充的,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图片来源于网络 如有侵权立删

情侣之间控制欲太强怎么办

在体坛,有许多神雕侠侣的爱情故事,林丹和谢杏芳、何姿秦凯、谌龙王适娴等等,但却不是每对爱情的结局都是完满的。有的体坛情侣曾经幸福甜蜜最终遗憾分手,他们就是吊环王陈一冰和蹦床公主何雯娜。

陈一冰和何雯娜被视为体坛界的金童玉女,同在8月18日那天夺得奥运冠军。那一年陈一冰24岁,何雯娜19岁。北京后两人感情升温,被媒体拍到一同去游玩,观看陈奕迅演唱会。后来,双方家人认可了这段恋情,何雯娜更是在11月26日上午带上陈一冰与亲人一同回乡祭祖,受到了何雯娜家人的热情欢迎。

2009年初,何雯娜在接受采访时承认与陈一冰恋爱,公开表示非陈一冰不嫁。2010年亚运会后的一次采访中,何雯娜透露两人可能在2012年结婚。正当大家都期待着又一对神雕侠侣走入婚姻的殿堂时候,事情却发生了转折。

2011年8月,陈一冰宣布已经与何雯娜分手。陈一冰在微博上说:“猜测,怀疑,质问,除了这些还有别的吗?我累了,真的太累了,我不想解释解释解释,怕了,躲了,你到底想要的是什么?绝对的控制吗……”

“我早就应该说“出来” 但如果不说能给你最少的伤害 能给你我带来平静 我愿意一直不说“出来”…没想你在最后把这样的“结局”给我…好…我“承受”这一切!伤心 解释没有用,让自己好好地生活才最重要。爱情虽美,却不是生活的全部。注意身体 训练注意安全! 比赛加油!我不怪你…但我心已死…”

但随后有媒体报道爆料称,两人分手原因并非“性格不合”,而是有“小三”的介入。2011年7月30日晚上,何雯娜在微博里发文,“不怕鬼一样的前女友,就怕猪一样的小三友”。但是陈一冰本人否认称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小三,并且透露何雯娜控制欲很强,而且总是不信任他,让他无法忍受。

何雯娜最后发文承担分手责任,写道:“我们现在是朋友,极其普通的那种朋友,在这里我真心真意祝福你先找了永恒,希望你不要再招惹别人哭,所有错误从我这里落幕,祝幸福、珍惜、安好!”

后来,陈一冰在英国留学时与留学生单竞缇相恋,并于2014年走入婚姻殿堂,第二年就有了自己的孩子,幸福一家人。

与陈一冰轰轰烈烈的相恋经历之后,何雯娜再也没有传出过恋爱的绯闻,至今仍然是单身。期待她也早日找到自己的真爱,和爱人幸福生活下去!

对于“灰色”你了解多少

01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灰色”。

先举一个真实的案例。为了不涉及当事人的隐私,我们在这里用小A来称呼当事人。

小A是某县单位职工,她老公在市里工作。为了能调到市里和老公团聚,她不得不四处去找门路走关系调到市里。然而,调到市里3年后,她就跟老公离婚了。原因是她调到市里后,生了一个小孩,长到一岁后,他老公看小孩越来越不像自己,遂起疑心,偷偷带着小孩去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小孩真的和她老公没有血缘关系。她老公一怒之下把她告上法庭,控告她对婚姻不忠,让她净身出户,并赔偿损失。

小A净身出户,自己一个人抚养一个小孩,又要上班,非常辛苦,一怒之下,她把当年帮她调动的官员告上了法庭,告他,要求赔偿损失并抚养孩子。

谁知官员不认账,认为她当年是你情我愿的,是,不是。

而小A控告说,官员就是,她和官员,他都已经五十多岁了,都谢顶了,并不是自己自愿。

而官员也反驳说,我并没有强迫她,她是自愿的。

双方争持不下,最后法院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让小A拿出官员她的证据。

小A说,小孩就是最好的证据,因为通过DNA鉴定,小孩和官员有血缘关系。

然而,法庭并没有采纳,因为小孩和官员有血缘关系,不构成完整的证据链,并不能证明官员就了小A。

最后,法院只判定,官员必须支付抚养费,而小A提出的指控并不成立。

那么,这种介于和之间的婚外性行为,既不是,也不是,怎么给它定性呢?

这种情况,就是所谓的“灰色”了。

是指男性用暴力手段违背女性的意愿,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其特点有二:

  1. 违背妇女意愿;
  2. 强行。

是指有配偶的男性或女性违背各自夫妻忠实义务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有3个特征:

  1. 的双方有配偶,可以都有配偶或一方有配偶。
  2. 双方都是有意愿的。
  3. 违背夫妻忠实义务。

灰色介于和之间,它是指的一方并非情愿,但也不反抗,而是迫于各种原因,心不甘情不愿与表面自愿与对方的行为。灰色的特征是:

  1. 的一方有意愿,另一方没有意愿。
  2. 一方迫于别一方的压力或利益的引诱,为了利益不得不同意。
  3. 是违背道德的婚外性行为。

从理论上讲,法律并没有给灰色明确的定义,因为它并不符合法律适用范围。也就是说,灰色并不违法,但违背伦理道德。

02 然后再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职场潜规则”

职场潜规则就是没有明文规定的、约定成俗的、被广泛认同的一些上不了台面的一些职场规则。

比如:

  1. 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的职场保身哲学。
  2.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躺平思想。
  3. 多种花少栽刺的职场生存之道。
  4. 互相拆台一起垮台、相互吹捧共同进步的职场升迁秘籍等等。

03 “灰色”和“职场潜规则”的区别和联系

首先明确:“灰色”和“职场潜规则”不是一回事,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职场潜规则有几十条,其中就包含有“灰色”。“灰色”不触犯法律,但违背道德伦理。

职场潜规则包含灰色,灰色只是职场潜规则里面的一种。

04 我们该如何规避职场潜规则或灰色?

  1. 坚持“人间正道是沧桑”的理念,在职场中弘扬正气,自觉职场潜规则。
  2. 为人公道正派,在职场中潜别人办事,不见色起意。
  3. 常思职场潜规则之害,自己不参与就好。
  4. 调整心态,看到别人因走潜规则而获利不眼红,不跟风。

我是犁子,职场精英培训师。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请在评论区留言。

怎么看待“父亲不法侵害亲生女4年,获刑8年6个月”

对于这件事情,我只能说这样的人不配做父亲!身为父亲,却对自己的女儿做出如此禽兽不如的事情,真的是道德沦丧,不配为人!

‘’准许撤销李贵(化名)监护人资格。”今年11月17日,17岁的丽丽(化名)从成都市双流区法院得知这一消息,觉得自己终于彻底摆脱了噩梦。从13岁起,丽丽就受到父亲的不法侵害,日前,双流团委向法院申请的撤销李贵的监护人资格开庭宣判,这也是自2017年10月1日《民法总则》正式实施以来,成都市首例依据该法由组织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件。

近年来,类似猥琐案频发,一次又一次出现在我们是视线当中,这次更是突破的道德的底线,一个父亲,化身为狼,竟然对自己的亲身女儿下了毒手,而且时间长达4年之久。相对于其他类似案件来说,这种人更是应该被批判,被唾弃,我觉得给他判刑的8年6个月太少了,相对于他做出的事情来说,真的是远远不够的!对自己亲生女儿4年的侵犯,影响了一个花季少女一辈子,给她造成了一辈子的阴影。而他,只是短短的8年6个月。

甚至,他在监狱里面改造的好,连8年6个月的时间都不需要,就可以出来,继续成为祸害了。对于这样的情况,我只能说还是判的太轻了。

最后,屡屡发生的类似案件也是值得我们去深思,为什么这类案件缕缕不绝,我不知道以后这样的情况还会不会出现在我们的视线当中,但是我知道,在某些地方,一定还会有类似的情况存在!

我希望,和社会能够动员起来,加大这方面的宣传力度,尤其是应该从小做事,学校也应该组织一些这方面的课,让孩子们能够有一些防范意识,懂得保护自己,懂得去寻求保护,懂得去把自己受到的侵害说出来。当然,必要的监督机制也是不可少的。这里,也需要广大的网友朋友们,一起发动起来,共同维护好我们良好的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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