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24 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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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职工患有精神病,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条件的,公司可以辞退职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如果职工患病后,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可以辞退职工。 但是,如果公司以此为由辞退职工的,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并且应该向职工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公司不能以职工患有精神病为由将职工辞退。
你好,我35岁,有精神类强迫障碍的病,病休中,这回单位让上班,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