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申请精神病需提交的材料
(1)精神病司法鉴定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
(2)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
(3)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
(4)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
(5)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
(6)鉴定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委托申请精神病鉴定流程
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抑郁症司法鉴定流程同上。
三、缴纳鉴定费用
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司法鉴定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新的收费标准。
四、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受理
1、司法鉴定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2、司法鉴定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
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五、各类精神病法律能力的评定
1、精神症及其他精神病性精神障碍
精神症患者违法行为占司法精神病学总数的第一位。一般来讲, 精神症患者在疾病发作期出现违法行为,且作案行为与精神疾病直接相关时,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处于发病期,但作案行为与精神症状不直接相关,或不完全缓解期及残留期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处于稳定缓解状态者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作案动机是一个较为重要的参考因素。在幻觉妄想即“病理动机”支配下作案评定为无责任能力;现实动机支配下作案一般评定为完全责任能力;有的既有现实因素,又有病理成分,一般评定为有(部分)责任能力;有的作案没有明确动机,如一青年男性精神症患者将路过其门前的一名未曾见过面的小学生一刀杀死,鉴定时他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这样做,不明动机事实上是丧失了辨认和控制能力,评定为无责任能力。
2、脑器质性精神疾病、躯体疾病及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脑器质性精神疾病、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在临床上表现为急性脑病综合征,主要表现为意识障碍,丧失了对自身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出现违法犯罪时,评定为无责任能力。
脑器质性精神疾病、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也表现为慢性脑病综合征和精神病性症状,表现类精神症、抑郁状态、类躁狂状态,达到精神病性程度,如果作案行为与精神疾病直接相关时,评定为无责任能力,程度较轻的评定为有(部分)责任能力;表现为人格改变者评定为完全责任能力,部分从轻评定为有(部分)责任能力;表现为智能障碍者参照精神发育迟滞评定责任能力。
3、精神发育迟滞
精神发育迟滞在我国司法精神病鉴定中居第二位,仅次于精神症。精神发育迟滞患者辨认和控制能力削弱,容易接受暗示和教唆而犯罪,也容易受到人身侵害。女性患者常因被或而要求鉴定其行为能力和性防卫能力,以明确施加侵害的的法律责任。一般参照智商结果予以评定。智商在34 分以下者为无责任能力,35~49 分者评定为有(部分)责任能力,智商在50~69 分者评定为完全责任能力。行为能力评定原则大体相同。应该指出的是,智商测定不应是我们评定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唯一依据,应结合生活、学习和工作能力综合评定。
4、人格障碍和性心理障碍
狭义的人格障碍指性人格障碍。性人格障碍者缺乏正常的道德伦理观念,行为具有冲动性,容易出现违法犯罪行为。生物学研究发现这类人的大脑成熟延迟,皮层警觉性低下,脑电节律变慢,表明脑功能不良。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对自己的行为仍有充分的辨认能力;而且人格障碍的程度越严重,性就越强,对社会危害性越大,医疗措施难以奏效,必须给予强制性处罚措施,一般评定为完全责任能力。对曾有脑部疾病病史和脑损伤病史、脑电图或脑影像学检查有明显异常者,可以酌情评定为有(部分)责任能力,但应严格掌握。
由上可知,由于抑郁症使得意识不清,无法控制自身行为从而导致的犯罪行为,判定犯罪人为无责任能力人。在鉴定时需要提交申请书,个人资料,社会资料和病历资料,然后携带上述材料备案,缴纳费用。由鉴定机构受理,了解案情,主持鉴定,签署意见,最后盖章生效,送达申请单位。
心理老师左叔很愿意回答你的问题。
我是一位从事心理学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心理咨询师,在高校做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对你提出的“什么是躯体形式疼痛障碍?”的问题,也是我在做心理咨询工作中,有时会遇到的问题,我根据自己做心理咨询的经验来回答你的提问。
你说的躯体形式疼痛障碍,它的精神病学名应该是躯体形式障碍。
第一,精神病学家认为,躯体形式障碍是一种以持久地担心或相信自己有各种躯体症状的疑病观念为特征的神经症,也属于精神疾病范围。
躯体形式障碍的主要临床表现是患者反复陈述自己躯体的症状,不断要求医生给自己做医学检查,而且无视反复做检查的阴性结果,也不相信医生关于自己并无任何躯体疾病的保证。
躯体形式障碍的患者经常会伴有焦虑或抑郁情绪,患者有时会有某种躯体障碍,但并不能解释患者症状的性质和程度,不能解释患者的痛苦与疑病观念。患者始终认为其疾病在本质上是躯体性的,要求再做进一步检查经常有一定程度的寻求注意的行为。我在心理咨询中就遇到过这样的来访者,身体没有任何疾病,但是就是不相信医生的解释,怀疑医学检查是有效性,说是不是检验的人弄错了,疑病观念非常重,最后经过长达一年的心理咨询才慢慢消解了来访者的疑病观念。
第二,躯体形式障碍的几种类型
一是躯体化障碍,是一种以多种多样、经常变化的躯体症状为主的神经症,症状可以涉及身体的任何部位,最常见的是肠胃不适,异常的皮肤感觉等。二是疑病症,是一种以担心或相信自己患有严重躯体疾病的持久性观念为主的神经症,其最主要的表现是对自己健康状况勾缝关注,有各种主观的躯体不适,虽然经过检查也不相信检查结果,医生解释也不能打消患者的疑虑,经常伴有焦虑和抑郁。三是躯体形式的自经功能失调,这是一种主要受到患者自经支配的器官系统(如心血管、胃肠道、呼吸系统)发生躯体障碍所致的神经症性综合症,主要表现是心血管、呼吸系统和胃肠道症状,可是检查并没有任何这方面的疾病证据。
第三躯体形式障碍的治疗
以上三种躯体形式障碍的治疗原则都是以心理咨询或者心理治疗为主,这是治疗躯体形式障碍的基本要求,然后辅助以药物治疗,二者相辅相成,对治疗躯体形式障碍效果非常不错。心理治疗的目的是满足或者是心理需要,给予其安全感、依赖感、,使或者获得心理支持,然后在辅以药物治疗,起到心理暗示的作用,慢慢减少药物治疗,通过心理治疗改变患者的认知误区,从错误的观念中走出来。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有不同的看法请在评论区留言,我们可以继续探讨,分享彼此的观点。
再次感谢你的邀请!
精神内耗可能是受自身性格、周围环境以及其他人的影响,如人际关系紧张、个人价值被否定、工作不理想等。但个体出现严重的精神内耗时,人的内心资源以及储备不足以支撑正常的生活、工作,会在心理、躯体等方面表现出一系列的不适症状。1、心理表现:对于他人的评价过于敏感,或常常由于臆想他人的评价而伤心、焦虑。经常处于迷茫之中,对于未来没有明确的规划,即便一时间有了想要做的事情,也由于担心失败、遇到困难等而一直拖延,导致一直处于精神疲惫的状态;2、躯体表现:由于长时间主观上的内心疲惫,而导致身体上也感觉十分疲乏、无力,经常感觉特别累但实际上并未做消耗较大的事情,或未做任何事情,这种疲惫感通常经过休息也不能缓解。另外精神内耗严重时,人在心理上的损耗、劳累程度均较重,不能对现在、未来的事情做出有效、正确的判断,在生活、工作、学习上均会有吃力、难以达成的感觉,这又反过来影响人的心理状态,形成恶性循环,进一步加重精神内耗的情况。如发现有上述情况,应学会针对自己的情况进行调节,不宜低估自己,应正确看待自己的优缺点,扬长而避短,以不断地完善自我。学会正向地竞争,不因他人的成就而自卑、嫉妒,且不要过于追求完美,调整心态并制定好自己的目标,根据目标积极采取行动,逐步获取成功,改善精神内耗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