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法律怎么规定的呢,会怎么判
挪用公款法律怎么规定的呢,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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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会给给他花钱治疗。为什么这么说来,如果说一个犯人得了很重的病,国家不及时治疗话,最终会导致这个犯人死在监狱或者看守所里面。犯人一旦死来,那里面上到领导下到普通民警是要负责任的,轻则撤职,重则还肯能已送司法机关。所以一旦坐牢的犯人生病,无论是重病还是一般的感冒发烧,里面的狱医都会及时治疗。遇到医生不能够治的就会请示领导送往医院。再者对于犯人送往医院的医疗费用由谁出?首先去医院肯定是要先交钱在看病,这一点谁都没有特殊化。还要根据犯人得经济条件来讲。如果说犯人家里经济条件不好,肯定是由他所关押的单位先出,如果犯人患病危及他的生命,不管多少钱。打个比方需要10万医药费,所领导会向上一级领导请示,然后出这个钱,犯人完全不必担心,毕竟这关系人命。要怎么说现在管理犯人比较人性化。最后这笔钱公安局会向报销。最后在出院的时候如果犯人交有医保的话,管教民警打叫犯人家属带上医保证,户口本等证明到医院进行医保报销,农村医保基本能报80%以上,那么10就只要花费2万左右。最后这笔医药费80%由国家医院直接报销,剩下的20%打报告上去还是由国家报。所以就等于国家帮你出来这笔医药费。下面我经历过的真实案列,一个20多年前的案,被抓到后关押在看守所,这时候这名犯人已经40多岁,有一天这名犯人在洗澡突然就晕倒在地,同监室的犯人立马呼叫管教,而后医生进行紧急治疗发现以现有条件不行就马上请示领导送往医院,医院诊断为脑出血必须马上进行住院治疗。前期医药费就大几万,由于这名犯人是逃犯没有交过医保家里环境比较困难。所以这名犯人的医药费他自己一分也没有承担。由于脑出血虽然脱离生命危险,但是右半身完全瘫痪,不能自理。后面有送去省医治疗,一个星期要打两到三万医药费上去。治疗近两个月。接回来的时候已经可以慢慢走来。他这笔近几十万的费用他自己包括他家里一分未出都是由国家出的。对于经济好的犯人来说,那又不一样来,如果这名犯人家里经济条件好的话,当人会通知他家里人来交钱,一般情况犯人亲属听到会马上到医院进行医药费办理手续。后面的费用皆有犯人家属自己承担。按正常情况下是这样的,但是也会遇到个别家属比较不理解,认为犯人是关在里面生病的,这笔医药费应该由看守所或者监狱承担。没办法这笔钱看守所还是会先出,后面的话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就不多说来。下面我们讲一个犯人生病家庭经济好的案列,一个打架斗殴案,这名犯人在看守所突发先天性心脏病,紧急送往医院,通知家属后,家属自己马上到医院进行医药费办理。后面犯人病情稳定后,符合取保条件下犯人家属取保该犯人去更大的医院进行治理。等病情无大碍时又对其进行收监。这就是条件好的犯人一般医药费是有自己出。所以在犯人在坐牢得重病的情况下,如果家庭困难的情况下你完全不必担心,因为国家会出钱帮他治疗,不会让他有生命危险。除非是那种救不活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