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讲了一个假的的病历,二十年前,我门诊接诊一个15岁的初二女孩,妈妈陪她来医院看病,妈妈说,孩子最近学习下降,天天上课专注力不够,影响同学去听课。夜里不睡,我总是对着镜头笑,喃喃自语,也听不到在说啥。这孩子不完了吗,医生你救救她。
孩子经60天的住院治疗,症状消失不见,渐渐完全恢复正常。休学一年后,和其它孩子一样,顺利的读完后初中、高中。另外以优秀的成绩的成绩考进了医学院。
女孩读大二的时候,毕竟处男朋友,自己偷偷的停了药。病情复发,又又开始经常哭闹,激动的、满口胡言,只有立即入院治疗。
病情稳定后,女孩主动配合治疗,一边治疗好一边去学习。无惊无险的取得了大学学士文凭,毕业后后做了一名医生。
女孩参加工作后,得到了领导、同行以及患者的认可,也成功订婚了。没想到在她生孩子的第二年,丈夫明白了她得过精神病,给出和她起诉离婚。
做为医生的女孩,经得住住了起诉离婚的打击,病情还没有再容易复发。和以往一样,工作生活,接待患者、查房。
最后其实在我看来,病魔不强悍,看我们咋去面对病魔。
精神病一般是后天的,刚一生下去就发狂的情况很少。一般是在走进成年之后才有患癌症这种疾病的可能性。发病的原因也很复杂。一般都是充斥于心理性而非生理性的,所以我生过来的孩子患这种疾病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得先天发育精神病的很可能完全为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包括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2.15亿股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余郊区(县)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了,并在上述地区迁去,家庭月人均收入较低本市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4.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禁止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员。
5.那些条件享受啊农村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