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符合保外就医条件,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罪犯及其亲属提出来书面申请,填写《罪犯保外就医申请书》,经分监区团体研究,上报监区审核,监区审核同意后,由分监区带罪犯到监狱医院接受医疗鉴定。对患精神病、艾滋病、职业病等疾病的,根据云南省(云政复[1998]138号文件),应到指定的医院鉴定。经医疗鉴定要什么保外就医条件的,监区召开大会会议研究,监狱狱政管理处应派员参加过,并请驻监检察室和纪委的同志列席会议能参加,经监区会议不同意后,让批令人签署具保书。
(二)医疗鉴定的诊断结论可证明应由医院的二名以下主治医师和业务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医疗鉴定的证明材料应包含医疗主观认知其他证明、绝对客观检查、化验等材料在内相关的病历复印件。
(三)经鉴定要什么保外就医条件的,可将《保外就医审批表》和医疗鉴定结论连同以外证明材料,报监狱狱政管理处审查。
(四)监狱狱政处审查后,呈报《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医疗鉴定和《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等材料,经监狱分管领导和监狱减刑、死缓、申请保外就医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同意后报省监狱管理局审批,审批同意后填写好《罪犯保外就医证明书》,由捕押人将罪犯取保回家去。居住地在红河州范围内的,由监狱派警察送回当地公安机关并可以办理相关手续。
“恭喜啊”你!你被法院判有期徒刑十年徒刑,服刑两年后,你“今日有缘“患了“精神病“而“疯”了。生活无法自理之时,你大概率城就会被监狱带到原来居住地治病“监外执行“。你的服刑生涯或将已经结束,但肯定不能再继续有害社会。
依据《监狱法》第17的规定,你所患“精神病”必须经相关司法鉴定后“确定属实“。服刑人员劳动改造难以都正常参与;生活无法自理之时,监狱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送呈上一级审核批准。同时,并禀告原判法院。将服刑期间的“精神病“患者带到原来居住地给以“监外执行“。由当地公安机关应予以监管。
对于有可能再继续有害社会患有“精神病”之服刑人员,当地公安机关必须随身携带严加惩处监守;监狱或将患有“精神病“的服刑人员予以“收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