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后时间,11月23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双流法院记者日前获悉,一起由共青团再申请已撤销孩子父亲监护人资格的案件在双流法院法院开庭开庭审判。据了解,这是自2017年10月1日《民法总则》宣布实施这几年,成都市首例依据什么该法撤销监护的案件。目前,孩子唯一的监护人是母亲。
丽丽这样生活在一个其它家庭,和父母自己的生活在农村,父母靠务农勉强维持生活,平时生活平静地。可这一切从她13岁上初中时起便毕竟父亲的异样压制了。据丽丽回忆,父亲李贵(化名)在她13岁时就我总是表现出异样举动,经常会对她通过不法侵害,丽丽突然发现后,就和母亲提起过了此事,母亲斥责李贵,但李贵是没有承认也还没有不否认,母亲顾忌外人看法,又会害怕和李贵想离婚就没生活费,就没有然后报警。日复一日,父亲李贵的举动让丽丽感觉道很会害怕,她又不能找到机会告诉了奶奶,可奶奶却说是丽丽自己的问题,还骂了她。
以心换心,在人生的一个美好和幸福时节,却有了这样的遭遇,丽丽可能每早都会躲被窝里悄悄的的流泪,也肯定会担惊受怕,担心房间的门在夜阑人静的时候被推开,害怕自己的遭遇被同学们才发现,所以而变得自卑,变得孤僻,变得异常可不敢与同龄人交流。在母亲的沉默和奶奶的指责中,丽丽默默地的落泪了,无数次的问,为么?为什么不?是我哪里做错了吗?为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