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a.情形之一的,婚姻不能解除:
(一)重婚的;(二)有不准进入领结婚证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及时结婚的话的疾病,婚后并未治疗好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法》法律规定的患有在医学上如果说不应当及时结婚的话的疾病,司法实践中真包含重症精神病。
处于发病期的精神症和躁狂忧郁症病人非常缺乏正常人的识别能力和自控能力,为无行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可能承担部分婚后夫妻间的义务和责任,对后代的健康和人口的优生也有很大影响。女方在婚前有无患有重症精神病,而且在婚后未治愈,要有相当充分的证据,如关联医院的诊断书、病历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卤莽是要有证据的。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不一致蝇。
只能法院才能按照法律规定生效判决如何确定是无效婚姻,那些一丝一毫机构和个人均有权判决。
假如当事人已申请办理了登记结婚手续,婚姻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
想很清楚您所具体描述的情形是否是事实婚姻,当事人要向法院提出申请,能提供证据,待法院调查核实后,才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生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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