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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初二,中年离婚需要做什么样准备?尤其是心理方面(我想问一下针对大人要离婚如何告诉孩子)

我想问一下针对大人要离婚如何告诉孩子

问:因为长期不和,而且他有外遇,经过慎重考虑,我准备。我儿子开学升初
二,个性不太外向,虽然尽量不当他面争吵,我想他其实知道我们感情不好。离婚不可能瞒孩子,但我不知道怎么和他说,怕他不接受,不愿意我们离婚。
读者:何女士
答:我很赞同何女士,决定离婚,告知孩子是有必要的。首先,你和先生最好就以下事宜达成一致:
1.尽量以协议确定财产划分,为孩子的未来做好计划;
2.不要归咎对方,在孩子心中播种仇恨,以破坏对方形象来争夺孩子的认同;
3.父母双方或与孩子交流多的一方去进行告知。
下面是说什么的建议。告诉孩子:
1.离婚和你没关系,是因为我们不再相爱了,而相爱是无法勉强的;
2.虽然不再是夫妻,但我们还是你的父母,永远爱你;
3.你其实知道我们的状况,如果分开就不会再彼此伤害,不会因此伤害你,相信你能理解这个决定(这一条适用于年龄心智已经能够了解父母婚姻状况的孩子,比如你儿子)。
交谈过程中,在情况可以告知的前提下,尽量告诉孩子更多事实;允许孩子提问,并引导他宣泄,表达自己的悲伤和愤怒;遇到孩子反应过激,要暂时推迟离婚的进度。确实没有把握,可请心理咨询师协助你告知孩子,祝你顺利。
豁然心理咨询中心首席咨询师朱佳

我想离婚因为孩子不听话好烦

从孩子的角度说说吧。

父母要离婚,孩子怎么办

对于小孩的抚养权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扶养条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龄以及夫妻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具体而言法院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工作时间、经济收入情况、住房条件、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家人能否帮忙一起照顾小孩、学历等情况。这里的特殊情形是指一方长期存在家暴、遗弃、小孩的情形或者是自身存在、的恶习且屡教不改。

离婚手续初二可以办吗

可以
1、男女双方共同的,按照31条的原则,就和费、等问题做好约定,体现于之中,持、、,到当初办理的婚姻登记机关即可
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反对的,按照民法典32条的原则,如果坚持离婚一方,能够证明另一方存在、有配偶与他人、、遗弃或家庭成员、或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满两年,且证据确实充分,到提起离婚诉讼,在己方举证得力的情形下,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3、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反对的,按照民法典32条第二款最后一项的原则,如果坚持离婚一方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相关主张感情破裂的情形完全符合
《最高法院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规定》,法院会以双方感情彻底破裂 无和好可能而准予离婚。
如果,坚持离婚一方无法按照民法典32条第二款5项之中的任何一项,举证,或举证不利,不足以让法庭相信己方所欲证明的事实,法院不会判决准予离婚
坚持离婚一方,只能在收到不准判决离婚后,半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那个时候,法院会认为双方感情彻底破裂,经过慎重思考 仍然坚持离婚 无和好可能 而 准予离婚。
4、财产分割原则,按照民法典39条的原则,在另一方不存在民法典46条所载明的过错行为情形下,以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
司法依据《民法典》
31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准予离婚。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审理查明,双方已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适当处理的,发给。
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先由有关单位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法院发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进行调解,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家庭暴力、遗弃或家庭成员的
3)、、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其它应当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版面有限,民法典3
9、46条就不打出来了,谅解)
司法依据《最高法院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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