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令人感概,题主熬过了异地恋这个万年大坑,却倒在了婚前试爱这个甜蜜的陷阱中。
异地恋有多煎熬就不用多说了。经过苦苦的煎熬终于可以在一起了,两人不是应该更加珍惜对方吗?这不是我们所说的“守得云开见月明吗”?可到底为什么却变成“相见容易,同住难”了。
现今社会很开放,对于婚前同居的容纳度很高。其实,如果能接受婚前同居,在有结婚打算的前提下,试一下无防。我也是有女儿的人,如果我女儿长大了。对我说她想与那个他试婚,我想我会同意的。合适就结婚,不合适就分手,总比结婚后才发现两人生活不到一起去强。毕竟,分手成本比离婚成本低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