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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症的测试表(精神病的证件是什么样的)

精神病的证件是什么样的

精神病证实际是《残疾证》,也就是精神残疾人证。办理精神《残疾证》的程序是,监护人和病人戴着四张近期二吋免冠照片,和身份证以及复印件两份,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民政拿申请表,到指定的精神残疾鉴定部门鉴定、测评,得出结论,评定等级,填表后,密封有自己带回交发表的乡镇或街道民政。其结果他们拆封后会告知你的。如办理成功,一个月后省市残联就会发给病人残疾人证(精神病症)。残疾证的批准核发机构,就是街道或者街乡残疾人联合会。城市里的居家委有残联组织。县乡镇,都有残疾人组织。先到基层残疾人组织咨询。

去医院检查抑郁症可以只要求做测量表吗

不可以。

抑郁症是常见的精神性疾病之一,有单纯抑郁性神经症,其经常与焦虑障碍混合发生,有些专家认为焦虑与抑郁有可能就是一种疾病;还有情感性精神障碍中的抑郁相。情感性精神障碍是重型精神性疾病之一,即躁狂—抑郁症,其分为两相:即躁狂相与抑郁相,两相多循环发作,也可以重叠在一起发作。

为了回答题主的问题,也就是诊断抑郁症是否只需要做个抑郁量表检查,就必须搞清医生在诊断本症时必须遵守的诊疗程序。

首先根据病情,如烦躁不安、失眠、心境低落、兴趣缺失、记忆力减退等,大概可以判断患者为抑郁或/和焦虑障碍。然后就用专业的汉密尔顿抑郁与焦虑量表,当然还有其他测量精神心理状态的量表,来对抑郁和/或焦虑的心理状态来评分,如达到了评分标准,就可以诊断为抑郁/或焦虑障碍了。这里还有一个时间标准,大都是病程超过3个月,如时间过短,是不能随便下诊断的,需要严密观察。

注意诊断了抑郁或/和焦虑障碍,还不能就说是精神性疾病了,因为这个病态情绪只是一个临床综合征,它可以是原发的,也就是真的有抑郁/焦虑障碍,也可以是继发的,也就是可以由多种疾病引起。

引起抑郁/焦虑障碍的疾病可以是躯体性疾病,如脑血管病、心脏病、消化系统疾病,几乎任何一种躯体性疾病都可以引起人的情绪变化,如脑梗塞后抑郁症、心肌梗塞后的焦虑症等等,内分泌疾病也可以引起,如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老年人糖尿病并发的高渗综合征会引起幻觉包括抑郁障碍等,脑内占位性病变,如脑瘤,颅内感染如病毒性脑炎等都会引起各种精神症状,如幻觉、抑郁、焦虑等。所以按照医疗规范,诊断任何一种精神性疾病,必须严格排除躯体方面的器质性病变,这就仔细全面检查,因为躯体性疾病合并的精神症状的治疗与精神性疾病的精神症状如抑郁、焦虑、幻觉等是完全不同的,预后也是大相径庭!

引起抑郁/焦虑障碍的疾病还可以是别的精神性疾病,如精神症就可以引起这些症状,嗜酒者的戒断综合征也有,这些必须详细检查,仔细甄别。

总之,诊断任何一个疾病都不能单用一种方法去完成,而是首先诊断,然后鉴别诊断,排除其他诊断,才能提出不可的完整诊断!

怎样鉴定精神残疾

怎样鉴定精神残疾?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精神残疾:

精神残疾是指精神障碍病情持续1年以上未治愈,存在认知、情感和行为障碍,从而影响其社交能力和在家庭、社会应尽职能上出现不同程度的紊乱和障碍。

所以,单纯从定义上将,患者需要患病满1年才有资格参加评定。具体程序如下:

1.凡需鉴定者,根据申领自愿、属地管理的原则,复核鉴定条件者到户口所在地的残联领取残疾鉴定申请表,找找要求填写后经街道(乡镇)级残联盖章后,到指定医院进行鉴定。准备近期二村彩照四张。

2.病人家属(知晓患者病情的监护人)或单位了解情况的有关人员,陪同来做鉴定,同时带上病历等既往诊疗记录。鉴定预约时间,以相应残联通知为准。

3.鉴定师应严格按照《精神残疾评定标准》,进行精神残疾的鉴定。

4.出具鉴定结果(鉴定结果由医院直接送到相应残联)。

5.由相应残联通知病人家属领取残疾证。患者及家属可以在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上查看残疾证的办理进度。

精神等级的划分:

一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忽视自己的生理、心理的基本要求;不与人交往,无法从事工作,不能学习新事物;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的支持,生活长期、全部需他人监护。 适应行为严重障碍。生活行为严重障碍,也有学者将一级残疾比喻为接近植物人状态。

二级:基本不与人交往,只与照顾者简单交往,能理解照顾者的简单指令,有一定学习能力;监护下能从事简单劳动。能表达自己的基本需求,偶尔被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

三级:可以与人进行简单交流,能表达自己的情感;能独立从事简单劳动,能学习新事物,但学习能力明显比一般人差;被动参与社交活动,偶尔能主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部分的支持,即所需要的支持服务是经常性的、短时间的需求,部分生活需由他人照料。

四级:自理能力比一般人差,有时忽略个人卫生;能与人交往,能表达自己的情感,体会他人情感的能力较差,能从事一般的工作,学习新事物的能力比一般人稍差;偶尔需要环境提供支持,一般情况下生活不需要由他人照料。

希望我的解答对你对你有帮助,请关注,我将持续更新相关医学问题

精神残疾证怎么办理流程和手续

1、在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残联领取《残疾人证申请表》和《残疾评定表》;2、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张;3、两寸彩色相片2-6张(多带不碍事,各地标准不一);4、残疾类型等级证明。目前分为六类四级:六类:1视力;2听力;3言语;4肢体;5智力;6精神;7多重(两类及以上)四级:1~4级,1~2级为重度残疾。目前政策针对肢体、视力、精神、智力四类,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补助金,每人每月在50左右(各地经济不同,标准也不一样)。残疾很明显的可以直接到残联进行评级(像肢体类)审核办理,不明显的必须到指定医院、指定医生进行评级签名并盖章。一切手续完备,就到县、市、区级残联进行办理,快的话立等可取,慢的话7-15天也差不多了。

精神病证办理条件

精神病属于精神残疾,可办理残疾证1、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张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评定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2、受理:县级残联接到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核对,并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3、残疾评定: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县级残联对于残疾特征明显,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但必须经过包括理事长在内的3人联合评定、签字;其他难以直接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必须经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评定,由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填写评定表,要有明确的残疾评定结果。4、初审、填发:县级残联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并将评定表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于信息虚假或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予以退回。对于残疾特征明显,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县级残联直接填写评定表者和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符合残疾标准者,按照残疾评定结果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连同申请表、评定表等材料一式三份报市级残联审核批准。县级残联理事长要在残疾人证填发人处签字,在填发机关栏加盖填发机关公章。5、审核、批准、备案:市级残联根据残疾标准和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对申请人申请、县级残联的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果、县级残联的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残疾标准、县级残联初审意见错误或不明确及其他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不予批准。对于符合残疾标准、县级残联受理、初审意见正确并符合程序规定者,予以批准。在批准机关栏内加盖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并留存一份申请表、评定表等相关档案资料。6、发放、备案:县级7、领取、保存申请人到县级残联领取经审核批准的残疾人证,本人保存一份申请表、评定表等相关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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