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武警消防训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灭火救援技能训练:包括火灾扑救、火场逃生、高空救援、水上救援等。
2. 特种装备使用训练:包括消防水枪、消防泵、消防车、防护服、呼吸器等特种装备的使用和维护。
3. 体能训练:包括长跑、短跑、爬楼梯、爬绳子、搬运等,旨在提高士兵的体能水平。
4. 军事训练:包括步枪射击、格斗、野外生存等,旨在提高士兵的军事素质。
5. 心理训练:包括心理疏导、心理调适等,旨在提高士兵的心理素质和应对能力。
以上是武警消防训练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祝您训练顺利!
执行死刑的行刑人心里会痛苦吗?执刑次数多了会发生哪些改变?
我以为从人性本质上来说,任何人皆不愿意去。法院执刑死刑的法警亦是因为工作无奈而已!
多年以前,正是因为很多人不愿意“杀生“,法院死刑执行皆是聘请当地武警代为执行。
武警战士年轻不信邪!且有一定的“补助”,自然乐此不疲。
据说古代行刑时,若干“武士”的长袖中皆藏着利刃,他们排列成长队依次序从死刑犯身旁通过。死刑犯在他们通过后倒地伏诛。至于谁是行刑者,不得而知。此应该是行刑者担心死刑犯死后“寻仇“?或是担心死刑犯家属“报复“!
法院执行死刑,当下已是由“自己人”执行。至于由谁来具体执行,领导们自然会有安排。法警队里退伍军人甚多,不信邪的大有人在。其实执行死刑次数多了亦平常矣。当然初次执行死刑或执行后心情亦不舒服。久而习惯矣!
执行死刑亦有一个惯例,执行人员从左边出发,右边返回,不走“回头路”。亦许是“巧合”?行刑之人执行死刑后头亦不回扬长而去。
2004年以前,死刑的执行都是由武警执行,由于武警都是娃娃兵,胆子特别小,都是在奉命执行任务,产生很多不利的后果和负面影响,有的由于害怕手直发抖,手一抖就一枪打不死,越抖就越害怕,严重的甚至精神失常,基于上述原因,后来改由专业的法警执行,这个条件很简单,本人自愿,年龄要求40岁以上就行,然后进行集训,枪决的标准要求是,小脑进,嘴巴出,不破相,一枪毙命,开枪时的角度要求十分精准,就这么简单。平时执行法警没有任务,仅仅是庭审时到场维护秩序和执行死刑时干活就行,这种差事一个地区有威望的就五六个人,干活干净利落,从不拉稀摆带,唯一要做的就是提醒犯人把嘴张开,子弹从口中射出不破相就行。
心理压力不大是假的,不少法警在执行任务后都会伴随着恶心、失眠、噩梦、食欲不振甚至神经衰弱等现象,背负着极大的心理压力、思想压力,往往需要心理医生介入疏导。
在过去,死刑的执行者一般以武警为主,而现在,法警是死刑执行者。在平时,法警负责保卫、押解犯人的工作,而一旦接到死刑执行命令,他们就要担当起相应的职责。从接到执行命令到执行完毕,心理压力之大是常人难以想象的。
虽说被执行人都是罪大恶极的犯人,死刑是依法做出的判决,也是他们应得的惩罚,但毕竟是一条生命,谁负责执行都会产生较大的心理压力甚至是抵触心理。尤其是在执行前,有些死刑犯出于求生本能,会做出一些异常行为,比如咆哮、痛哭流涕、自残,甚至是袭击执行人员,这些行为更会加剧法警的心理负担。虽说法警代表的是国家,执行死刑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力,但毕竟是剥夺一个人的生命,精神压力可想而知。
法警执行与在战场上厮杀还不是一回事,后者是以性命相搏,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心理包袱反而少了很多;而前者则是对一个人性命的“收割”,站在距离死刑犯五到七米的地方,只要轻轻触动扳机,子弹就会穿堂而出,从后胸贯穿前胸,同时伴随着血液四溅,放在谁身上都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接受的。即便是“久经沙场”的法警,在看到这个情形时,心理情绪也难免会产生波动,为之一颤。
虽说执行时间、执行地点、行车路线等相关信息都有严格的保密制度,只要自己不说,外人是不会知道谁是死刑的执行者,但自己这一关也很难过去,毕竟人都是有感情的动物。
再就是法场多设在偏远的郊区,从看守所到执行法场往往需要较长的车程,在这个过程中,法警同时担当着看管犯人的任务。同在一个车厢,犯人一直保持平静还好,有些犯人的心理活动十分复杂,往往周期性地往复着从平静、怀疑到懊悔、恐惧,再到平静、怀疑的过程,法警还要对其进行安抚和心理疏导,犯人紊乱的情绪无意中又会增加法警的心理负担。
也正是因为如此,一方面是司法的进步,减轻死刑犯临刑的痛苦,给予最后的体面;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减轻法警行刑的心理负担,从1997年起,我国开始将注射死刑纳入到死刑的执行中。
相较于枪决,注射死刑给法警的心理负担相对要小得多,一方面,场面没有枪决那么血腥了,注射死刑所采用的药物是低毒甚至是无毒的,成分与安乐死的药物成分大同小异,先通过注射药物使死刑犯处于意识丧失状态,然后注射药物使其呼吸、心跳衰竭,整个过程无痛苦,更没有血腥挣扎的场面,无疑会大大降低法警的心理压力。
另一方面,采用注射死刑后,法警不用亲力亲为了,不必“端枪”人工执行,而是通过注射泵与犯人静脉血管相连,注射泵上有一个自动注射的按钮,按下去便能执行完毕。一个是“按钮”、一个是扳机,一个是人工执行、一个是自动执行,从这方面来说,注射死刑带给法警的心理压力无疑会更小一些。
当然,限于注射死刑更加高昂的成本,目前注射死刑并未完全取代枪决,除了少数几个有条件的地区全面普及开来之外,很多地区仍然以枪决为主,因此法警在执行时,所面临的心理压力依然很大。
除了更为人道的注射死刑被引入之外,如今在死刑判决时,大多本着“少杀”、“慎杀”的原则,任何一个死刑判决都需要经过最高法的复核、任何一个死刑执行命令都需经过最高法院长的签字;再加上这些年取消了一些适用死刑的罪名,以及对一些特定的人群不再适用死刑,比如18周岁以下的、75岁以上的、孕妇等。在以上大背景下,真正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得越来越少了,这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法警执行死刑的概率,心理负担因此也相对降低了许多。
解决此问题的关键,除了法警自身的心理调节,让其真正意识到这是“正义的行为”,代表的是国家、是法律,本质上是惩戒坏人、保护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力和使命;
除此之外,更应当加强心理疏导和干预,避免产生心理疾病,这既是人文关怀的体现,也是保证法警队伍强大战斗力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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