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疾病办理退休需要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目前可以被认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疾病范围或条件主要包括16类:
能办残疾证。因为器质性精神障碍是一种具有严重危害性的疾病,它大部分发病年龄在18岁以上,严重影响了患者的身心健康和社交交往能力,所以可以办理残疾证。此外,持有残疾证可以享受相应的福利政策,比如免费或优惠的医疗服务、公共交通优惠等,对于患者的生活有很大的帮助。
精神病人办理残疾证的条件1、精神残疾的定义精神残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同时导致其对家庭、社会应尽职能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精神残疾可由以下精神疾病引起:(1)精神症;(2)情感性、反应性精神障碍;(3)脑器质性与躯体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碍;(4)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5)儿童少年期精神障碍;(6)其他精神障碍。2、精神残疾的分级对于患有上述精神疾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应用“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评定精神残疾的等级;(1)重度(一级):五项评分中有三项或多于三项评为2分;(2)中度(二级):五项评分中有一项或两项评为2分;(3)轻度(三级):五项评分中有两项或多于两项评为1分。
这位朋友您好,看您挺关心怎么办残疾证的,那么我就给您好好的介绍一下什么样的病人可以办理残疾证: 1.视力残疾标准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或暂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它活动。
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两类。
2.听力残疾标准
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及言语声(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听力残疾包括:听力完全丧失及有残留听力但辩音不清,不能进行听说交往两类。
3.言语残疾标准
言语残疾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
言语残疾包括:言语能力完全丧失及言语能力部分丧失,不能进行正常言语交往两类。
4.智力残疾标准
智力残疾是指人的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
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智力低下,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智力损伤和老年期的智力明显衰退导致的痴呆。
5.肢体残疾标准
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疾、畸形、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
肢体残疾包括:
脑瘫:四肢瘫、三肢瘫、二肢瘫、单肢瘫;
脊髓疾病及损伤:四肢瘫、截瘫、小儿后遗症等等。
6.精神残疾标准
精神残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同时导致其对家庭、社会应尽职能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
精神疾病包括:精神症、情感性、反应性精神障碍、脑器质性与躯体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儿童少年期精神障碍、其他精神障碍。
残疾证发放流程
根据《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规定,残疾人证的发放流程如下:
1.申请
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张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
2.受理
县级残联(业务员)接到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块进行核对(通过数据库管理软件提取公安部居民身份证信息)。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3.评定
县级残联对于残疾特征明显的申请人,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但必须经过包括理事长在内的3人联合评定、签字。
4.政审
县级残联理事长(初审员)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对于信息虚假或经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予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