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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对幼儿园幼儿进行法治教育-安全法制和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的区别

怎样对幼儿园幼儿进行法治教育

你好,我是黄山小莉,下面是我总结的几点

法律文化的概念是什么,其构成要素包括哪几

法律文化:指一个民族或国家在长期的共同生活过程中所认同的、相对稳定的、与法和法律现象有关的制度、意识和传统学说的总体.
法律文化的构成(结构及其要素):在结构层次上,法律文化可以分为制度法律文化和精神法律文化两个层面,前者是表层,后者是深层.从具体构成要素上看,制度法律文化包括法律规范、法律组织、法律器物设施、法律标志、法律行为等.精神法律文化包括法律心理、法律观念、法律思想、法律理论等要素.

简述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一、道德与法律的涵义1.1依我个人对道德的认识为它做个简单的定义道德是人类社会生活中所特有的,从古至今不断发展而来的,并且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而积累并逐步提高它的作用,它是依靠社会、传统习惯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维系的,并以善恶进行评价的原则规范、心理意识和行为活动的总和.1.2道德的深层含义道德在我国起源很早,早在春秋战国时期,老子就著成了《道德经》,这是一部很出色的著作,这么多年来,仍然受世人的推崇!(1)“道生之,而德畜之,物形之,而器成之.是以万物,尊道而贵德.道之尊也,德之贵也,夫莫之爵.而恒自然也.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度之,养之覆之.生而弗有,为而弗恃,长而弗宰.是谓玄德.”这是老子《道德经》中的第五十一章,可以看出在春秋战国时期,老子就认识到了道德的尊贵,并提出了以德育人的观念.可见道德在我国起源是非常早的,它对于社会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也就不言而喻了.(2)马克思认为道德是社会关系的产物.不论是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都有道德的存在,它在社会了展中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道德是因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产生的一种无形的思想意识,随着这种社会关系的不断变化,道德观念也有着相应的变化,这就是所谓道德是社会关系的产物.1.3法律的定义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全国及其常务委员会)按照“制定法律”和“认可法律”两种形式来颁布的一系列"行为规则",即规定人们什么能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必须做.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1.4法律的社会属性法律就是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从主观方面来看,法律是约束人们的一种有明文规定的行为准则,它是国家意志和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从客观方面,它又受到社会生活中的种种因素的影响,是根据社会生活中的不好现象而制定的一种对全国公民具有一定约束力的条文.二、道德与法律的联系道德和法律都是治理国家的两种最有用的无形“武器”,它们共同起作用维护社会治安,使我们的社会有一个安宁祥和的面貌,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让国家文明和文化素养得到不断的提高,体现一个国家的整体文明程度.2.1道德和法律在维持社会稳定上的联系道德比法律出现得早,正因为在人们意识中有了道德这一种观念,人们才会自觉的去遵守法律,并逐步形成了以守法是合乎道德要求以不守法是违背道德要求的这样一种社会格局.道德促使了法律和稳定施行,而法律又让道德在社会生活中得到广泛的传播,二者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不仅法律约束人们的行为,而道德也在无形的在约束人们地行为,让人们去做合乎道德规范而又不违反法律的事.2.2道德和法律在约束人们行为上的联系法律的形成有两种形式:即“制定法律”和“认可法律”.法律的制定都也是综合考虑了道德而制定的,也不与道德观念相,它更不违背原有的道德观念,根据道德要求而最终成立相应的法律条文.而“认可法律”是国家的立法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对某些已经存在的风俗习惯、道德规则、宗教教规等加以确认,赋予其法律效力,使之成为法律.它主要是以当前社会中存在的某些道德观念加以法律化,使之权威化,对全国公民都时起到作用,以达到最大的社会效应.2.3道德与法律所引起的社会效应上的联系在现实的社会中,几乎没有人不知道道德和法律,道德和法律在人们心中早已根深地固了,它们共同成为人们的一种思想观念,二者所引起的社会效应也是不可估量的.2.4道德与法律的本质联系(1)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是法律的有益补充.(2)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之一.(3)道德和法律在某些情况下会相互转化.三、道德和法律的区别3.1道德和法律在形成上的区别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关依照“制定法律”和“认可法律”两种形式来确立的,并且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它对全国所有公民一样有效,没有人拥有特权,在它面前人人平等,且法律一般是由明文规定的.相反,道德则是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自发形成的一种无形的思想观念,主要由社会、习俗和人们的信念的力量来维护,且它不是对所有人都起作用,只是人们道德素质的一种体现形式,没有明文规定.3.2道德和法律在消亡上的区别法律是在国家的基础在存在的,所以当一个国家不存了时,那么这个国家的法律也就自然而然的不存在了,法律是有国界的,它也可以是由国家相应机关单位废除;而道德呢则不然,它不会因为国家的灭亡而消亡,它只可能在社会的不断进步中而慢慢的发生变化,随着时间而慢慢的消亡和新增.3.3道德与法律在评价标准上的区别道德评价具有“扬善惩恶”的特点,其评价对象包括了“善行”与“恶行”,而法律评价所针对的主要是违法犯罪行为.在通常情况下,违反法律的行为必定违反道德,而违反道德行为未必都违反法律,道德评价的标准比法律的评价标准更高.3.4违反道德与法律造成后果上的区别许多道德规范表现为一种抽象的原则与信念,违反道德规范的后果是行为人要受到社会的谴责,以及行为人自身的自责、内疚、忏悔.而违反法律则不同,违法人是要受到相应法律处罚的,由国家相应机关按照法律明确规定给予违法人相应的法律处罚.3.5道德与法律在本质特征上的区别道德是把握世界方法的特殊性,它主要是以个人为主体来认识和调节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的,且道德具有特殊的稳定性,它也具有判断对象的特殊性,调节范围的广泛性.而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律的实施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法律具有普遍约束力,法律的内容是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并且这些权利与义务是由国家确认和加以保障的.总之,法律和道德在维护社会安定上是密不可分的,但同时它们也是相互独立的.[参考文献]老子著:《道德经》第五十一章.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法院庭长著:《道德与法律的关系》.google教案课件:《什么是法律》.

如何理解思想道德素质与法治素养的关系

人的道德素质休养和法治素质是成正比的!儒家思想宣传的就是礼仪道德。儒家提倡的是以德服人、以德治国,德行天下。社会公民人人重视礼仪道德,个个都有道德素质休养……那就成了礼仪之邦!法治法律是国家的统治手段。是对那些无礼仪、无道德公民的一个约束方法。一旦触犯国家制定的法律底线哪就要接受法律的惩罚……这就是“以法治国”。有道德素质的人是不会去触犯法律底线的。换句话说:有道德素质休养之人是不会犯法的;只有心里没有道德素质……缺德之人才会犯法。

德治与法治的意义与目的

就如楼下所说的,其实这个问题,并不是现在才出现,而是在几千年前就开始争论不休.
儒家就是提倡的“德治”,把“自我约束自己的道德”放在了首位.儒家也不是说不要法治,而是儒家认为只有’圣人‘一样人格的人,才能担负起天下,才能把天下引向好的发展轨道.所以儒家要求的就是“自觉”.儒家希望构建的是一个’完美无瑕疵‘的世界.
但实际上“自觉”本身就是很脆弱的,无监督的,比如权力者他不’自觉‘你又能拿他怎么办?所以儒家的这个构想,实际上是空中楼阁,构想很美妙,但无法结合现实实际来操作.因为权力者不能得到约束,就无法给社会带来公平.他’不自觉‘,拿他是一点办法也没有的.
而’法家‘法治派强调的就是“法治”,任何事情都是通过法律决断.法家承认法律永远都是不完美的,永远有人会钻法律空子.所以法家提倡的是“与时俱进”,法律必须保障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为前提,一旦这个法律不能再维系一种平衡,就必须修改.法家所构建的社会是,“没有最好,只有最不坏的社会”.用的是道家思维.
欧美法治其实就是这样不断完善的,也还在根据各种复杂的案件,进行法律上的多重约束,使犯罪的可能趋近于最小化.法治强调的就是不管你心里想不想做,只看你实际行动是不是违法.
你心里想犯罪,但是没有犯罪,他也不会处罚你.而儒家是强调在内心里,就自我去更正自己的意识,这是根本不可能的.所以儒家的’德治‘最终变成了’诛心‘,在社会的今天,用’道德‘武器就可以随意攻击任何人.只要看谁不爽,就用道德打压他,毁掉一个人.
在法治社会是根本不存在的,法治社会只管这个人是否做出了危害社会的实际行动,而绝不会因为这个人有某些想法,就去治罪.
为什么欧美能实现?就是因为人人都可以畅所欲言.而不行,只要你反对我,我就给你扣’道德‘帽子,把你说成是贼.从而你的言论也成为了,被打压.
所以要想发展,必须是只能走法治,德治是在法治良好运行的基础上,自行提高.
儒家里,只有荀子非常深刻的认识了这点,极其强调法治为先的必要作用.
具体的儒家’德治‘,法家’法治‘可在参考资料里看,参考资料里的是论名家,而下几楼,我贴出了其他诸子百家

以法律为题的500字演讲稿适合用来警示当

法律这个词在我的脑海中是神圣的,它就像一个守护神,伴随在我们身边,时时刻刻地保护着我们;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大网,指引我们走向光明的道路;法律,就像孙悟空,用它那火眼金睛,分辨黑白,惩恶扬善.法律就在车水马龙的道路上,就在那肃穆的法庭上,就在那禁猪区那些举着猎-枪的人们心中.
法律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到关乎命运的大事,都离不开法律,它与我们每一个人紧密相连.今天的街道上显得格外拥挤,道路上满是汽车和自行车,汽车排出的尾气让人感觉很刺鼻,炙热的一昂光如火焰一样照射着,但路上仍然是井井有条,没有人闯红灯,交通十分流畅.我穿过马路,心里感到十分欣慰,宽敞的马路上,人人都遵守着“法律”.这是尽人皆知的法,深入人心的律,正是这样的法律让我们行走的如此流畅!
记得有一部电影叫《禁猎区》,讲的是警-察与在禁猎区里打猎的猎人并成功捉获他们的故事,而在生活中,当猎人站在禁猎区,站在一群羚羊旁举着猎-枪准备射击时,有良知的人们一定会想起法律的制裁,也许他会无情的射击,也许他会放下猎-枪,与它们和平共处,希望他选择后者,放这些动物一条生路,否则法律的严惩正等着他们.这是保护动物的法,富有爱心的律.正是这样的法律才让我们看到充满生机的大草原.每当做任何一件事,都要三思而后行,想想有没有违返纪律,如果没有,你大可放心去做,古语道:“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人类是离不开法律的,如果世界上没有了法律,那么交通变得多么乱啊,车子不按红绿灯行驶,那么就会伤害多少人,那小偷就会越来越多,法律伴着我成长,世界上离不开法律,那么我们人类就应该知法守法,不应该去做那些伤天害理的事情,更不应该做不守法律的人,如果我们都遵守法律,那么世界就没有被车的人,那个个家庭都会幸福美满,那也不会有那么多的人坐牢,你如果做了不守法律的事,那你终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在此,我倡议,我们每个同学都应该从遵守校纪校规和理解父母师长做起,从生活的经验教训中悟出实实在在的道理和做人的理想价值,立大志,苦学成才,学法守法,做一个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优秀公民.让法律伴我们成长,伴我们一生!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当死刑犯真正离死亡只有最后一步时,死刑犯

当真正面临死亡的时候,也恰恰是人最想活的时候,那时候,罪犯最希望的一定是活着,无论怎么活着,哪怕一辈子在牢里。

有些罪大恶极的,外人都认为一千次的人,他们也会积极去上诉,在等待二审或者复核的过程中,还不停的询问律师,或者是他们遇到的任何一个人,问自己有没有希望轻判,能不能把命保下来。就像曾经轰动全国的张君抢劫犯罪团伙,除了张君,别的成员都原则了上诉求生,这让张君耻笑——也不看看自己做了多大的事。

我认识的一个朋友,在看守所做过几年狱警,他说,死刑犯几乎都会有求生的心理。

有一个女犯人,杀掉了自己的丈夫后,服药未遂,拒绝抢救,一心求死。生命脱离危险后,警方加派警力24小时值守,才算保下命来。审讯过程中,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庭审过程结束后,最后的陈述也是,希望法庭判自己死刑,尽快执行。

结果她如愿判了死刑,她当庭表示不上诉。庭审结束后,她带上警车的时候,看到了守候的亲人,还有孩子。她看了一眼,就低头上车,进车里之前,她又回头看了一眼。

我们有理由相信,她多看的一眼,是她内心残留的最后的温柔。据说回看守所后,她后悔了,想上诉了。好在上诉期没过,她提出了上诉。

她一心求死的时候,有义务要救她。

她开始想活的时候,谁说了都不算,法律说了算。

二审她还是被判了死刑,因为没有证据证明,丈夫的家暴。

等待复核的日子里,有节目组采访她,她好像遇到了救命稻草,积极的配和采访,希望媒体能向法院求情。但她肯定不知道,媒体采访结束之后,她就该离开这个世界了。在媒体的采访任务里,她的角色是:即将执刑的死刑犯。

临刑前的一天,还在问接触到她的人,她反映的新情况算数不,还有,她吃了药后,打让家人收尸,引来了警方,这算不算自首。

行刑的那一天,她哭了。窗外春天有青草的味道,有阳光和空气,而这些即将不属于她。她一定会羡慕所有能够自由呼吸,能够自由的在阳光下走路的人。然而,一声枪响后,她将推开的,是地狱之门。

她哭得厉害,头几乎抬不起来,枪声之后,她再也不用想着怎么活了,怎么活下去,是我们的事,我们活着的人,都要思考怎么个活法吧。起码,我们不能违法。

当一个女人遭遇时,是保命还是保贞洁

您首先要有保护自己的能力,要有安全意识。不晚归,不去主动招惹男人,不要给别人提供机会。不去贪便宜,这样基本没有问题,您把事招惹来了?您要问保贞洁和保命那个重要?我当然告诉您保命要紧。

在性侵发生后,应该如何让自己走出心理阴影

这个要去进行心理的干预和治疗!还有就是保持乐观的心态积极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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